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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許圈了一個小紅圈,是放在衆多擺件中的一個,距離鏡頭較遠,還有一半被汪鑫擋住了,只能勉強看到造型和上面豐富的色彩。
方許說:“只是覺得很眼熟,案發後好像在另外一個地方看到過。但我不確定是不是同一件。你們也知道我是藝術生,我投資過藝術品,對色彩、結構比較敏銳。肖潤芝請我去公寓喝茶的時候,我就注意到這個雕像,還拿起來看過。我開始以爲只是個石膏像,沒想到分量很重。肖潤芝說這是一個設計師的作品,爲了穩定,內心用的是鑄鐵一類的金屬。”
方許邊說邊將他描述的雕像畫在紙上,簡單幾筆勾勒出大概形態。雕像是抽象的人物身體,像是女性,身上有五種顏色分佈。
民警疑惑道:“你只見過一次,就記得這麼清楚?你剛纔說後來在另外一個地方看到,是哪裏?”
如果這個雕像被肖潤芝賣掉了,那麼方許在其他地方見到並不奇怪。
但民警卻感覺到,在這個節骨眼方許突然提到雕像,極可能是在與本案有重大關係的某處見過。
方許說:“我知道你們懷疑是我栽贓顧澎。如果我告訴你們雕像現在在哪兒,你們會覺得又是我潑髒水。將來上了法庭,這件事可能會對我的判刑造成影響。而且我不能肯定看到的是同一件東西,也許這個設計師做了一百件一模一樣的雕像呢?也許不只是肖潤芝買過呢,那我在其他地方看到也不稀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