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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是,你以前不是這樣的。”
“以前我什麼樣兒?”呂嬌倩嘲弄地看着她。
鄧敏瑩別過臉:“以前,我們是好朋友。”
呂嬌倩不說話了,後來怎麼就不是呢?
後來她家破產了,她再跟不上鄧敏瑩的腳步,鄧敏瑩卻還若無其事和她聊以前的話題,但她對這些不再感興趣,她看着鄧敏瑩的新衣服新電腦新手機,腦子裏不自覺把它們全都換算成具體的數字———這個手機是她的一學期學費,這件衣服是他們家半年的房租,她越算越難受,最後難以自控,偷走了鄧敏瑩的一條手鍊。如果不是後來被鄧靜霆發現,她可能會偷走更多。
被鄧靜霆發現時,她怕得要死,她怕他罵她,還怕他跟她爸和乾媽說。
她也怕他把她當一個小偷,或者對她說什麼“偷東西是不對的,再窮也要有尊嚴”云云,與其聽他教訓,她寧願去死。
但幸好鄧靜霆沒有這麼說,他說:“我給鄧敏瑩買了條一模一樣的,你那條可以戴出來了。”
她聽了這話還是想死,他是在施捨她嗎?她當即把手鍊還給他,整個人被羞恥和憤怒淹沒,說了好些傻話。
她說:“鄧敏瑩就是個傻子!一條手鍊而已我纔不稀罕!我再也不去你們家了,我要跟她絕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