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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次我的確“滿載而歸”。在萬福樓我舉杯祝酒,我說:“我們在這裏過友誼節。”喫中飯的時候,法國朋友和我們又在一所法國大飯店相聚,人數不到前一個晚上的三分之一,我們喫着當地的名菜,談着美麗的前景,談笑更自然、更親切。友誼一直是我們談話的主題。一位女主人在席上遞給我一件禮物,可能是一本書,一本畫冊,或者一本照相簿,是用花紙包好了的。她說這禮物表示了法國朋友的心意。她那認真的、善意的表情使我感動。我鄭重地接受了它。在來飯店之前我還接受了另一件禮物,那是一幅畫的複製品。是“圖書的力量”書店主人送給我的。我把兩件禮物放在一起。後來到商業中心參觀,我女兒把它們從我手上接了過去。朋友們陪我們逛了一個下午,七點二十分我們才上飛機。瘦長的鬍子不多的法中友協里昂分會的負責人一直和我們在一起,我記下他的名字,以後又忘記了,但是他的面貌我不會忘記。在萬福樓他曾小聲教大家唱《絲織工人之歌》。在我們回國的前一個下午我在巴黎法中友協幹部會議的會場上又看見他。分別時,我緊緊地握着他的手,望着他那十分友好的笑容,我的話到了嘴邊又給嚥下去了。我想對他講什麼呢?
原來是這樣一件事情:那兩件禮物給傳來傳去,上了飛機放在行李架上,忘記拿下來。我請陪同我們到外地訪問的法中友協主席貝熱隆先生找人到機場查問,飛機已經到別的國家去了。回到巴黎我們又住了五天,可是沒有再聽見人談起那兩件禮物。
兩個月又過去了。回憶仍舊在折磨我。我想到那一個沒有寫上字的花紙包,和那幅複製的畫和它的沒有署名的封套,我彷彿受到誰的嚴厲的譴責。我始終記住那一句話:法國朋友的心意。我沒有把它們帶回國內,我辜負了法國朋友的友情。我談論友誼,絕不是使用“外交辭令”,我是認真地追求它,嚴肅地對待它。爲了這失去的禮物,我不會原諒自己。我必須把心裏的話寫出來,才能夠得到安寧。
我相信親愛的里昂友人會了解我這歉仄的心情。
7月9日
[1]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七九年七月十九日香港《大公報·大公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