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2005年9月1日夏威夷州考爱岛 在盛夏的雅典跑第一个42公里 (第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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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就这么挥着手去了,似乎挥手来着。进入九月,练习风格为之一变。此前的三个月,“是积累距离”,不必思考困难的问题,只是渐渐加快节奏,每日只消一个劲儿奔跑。打造综合性的基础体力,提高耐力,强化各个部位的肌肉,在身体上和心理上都铆足了劲,提升士气。那时的重要任务,是向身体发出通知:“跑这么些,是理所当然的事儿。”“通知”云云当然是比喻,如何使用语言去命令,身体也不会这般容易地俯首听命。身体乃是极为事务性的体系,只有耗时费日,断续地、具体地给它痛苦,它才会认识和理解这信息,才会主动地也许不能如此说接纳给予它的运动量。我们再一点一点地将运动量的上限提高。一点一点地,一点一点地。别让身体超负荷。
进入九月,离正式比赛还有两个月,训练进入了调整期。忽而长的加短的,忽而软的加硬的,使之有张有弛,完成从“量的练习”向“质的练习”的转换。定好在距离赛事一个月左右时,让疲劳迎来最高峰。这是重要的时期,必须一面小心翼翼地和身体对话,一面将训练向前推进。
跟落脚于考爱岛某处拼命练习的八月份不同,九月份得长途旅行,从夏威夷去日本,再从日本去波士顿。在日本期间会很忙,不能像此前那样,只管拼命跑步便可。奔跑距离的下降,需要通过训练计划的巧妙安排,高效地予以弥补。这话我不太想说,最好把它悄悄地塞进壁橱藏起来:上一苦果。
这种苦头我再也不想吃第二遍!当时,我沉痛地想。这种寒冷彻骨的悲惨记忆,我不愿它再来。下次参加全程马拉松,我要回归初心,从零出发,发奋努力;周密地训练,重新发掘自己的体力。将每一颗螺丝都仔细拧紧,看看究竟能跑出什么样的结果来。这就是拖曳着痉挛的脚步蹒跚在寒风中、被许多人超过时,我心中想的事情。
一开始我就打过招呼,说我不是好胜厌输的性格。输本是难以避免的。谁都不可能常胜不败。在人生这条高速公路上,不能一直在超车道上驱车前行。然而不愿重复相同的失败,又是另一回事。从一次失败中汲取教训,在下一次机会中应用。尚有能力坚持这种生活方式时,我会这样做。
面向“下一次马拉松”,即在纽约市举行的比赛,我一面继续训练,一面伏案写作这样的文字。搜寻着记忆,逐一追忆二十多年前,我还是初练长跑时的点滴,翻出那时记下的简单日志重新阅读我生性写不了日记,唯有跑步日志记录得还算仔细,汇总成文。既是确认自己一步步走来的足迹,也是发掘自己在那个时代的心迹。既是告诫自己,也是激励自己。更是为了撼醒冬眠于某一时辰的某种动机。说穿了,就是为了明确思考的途径而写文章。结果,这也许变成了一部以跑步为基轴的“回忆录”。
话虽如此,此刻占据我大脑主要部分的,却并非什么“记录”,而是如何以像样的成绩,跑完两个月后鸣枪开跑的纽约城市马拉松。该如何打造自己的身体,才是目下最重要的课题。
八月二十五日,美国的跑步杂志《跑者世界》前来拍照。从加利福尼亚来了一位摄影师,花了一整天时间拍摄我的照片。此人名叫格雷格,是个热情的年轻摄影师,将足以装满一辆轻型小货车的器材,用飞机不远万里地运到了考爱岛来。不久之前已采访完毕,这次是拍摄用于配合文章的照片,肖像照,以及跑步时的照片。似乎坚持参加全程马拉松的小说家并不多见并非完全没有,只是为数甚少,他们对我那“跑步小说家”的生活状态产生了兴趣。《跑者世界》在美国是一本阅读者甚广的杂志,所以在纽约也许有很多人跟我打招呼。想到这里,越发觉得不能跑得太不像话,不禁越发不安。
且将话题推回一九八三年去。回到那个杜兰·杜兰乐队和霍尔与奥兹二重唱风靡一时、颇令人怀念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