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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定要就這件爛糟事寫800個字以上。其實,上面的故事我真想用一句“a真勇猛”就完了,但是不行。寫過作文的人都知道,沒話湊話是最痛苦的,這樣湊出來的文章,不論寫的人或者看的人都很痛苦。我實在不明白,對一件事情我就只能發表600個字的看法,這到底有什麼錯?
一次我收到一封讀者來信,信裏面是一張他們學校的語文試卷,試卷裏有我的一篇文章的一個章節,文章的題目叫《求醫》,然後有八個選擇題。我從未想過我的文章可以入選試卷,於是很細心地完成了考卷,結果發現我只做對了三個選擇題。其中一個是畫線處應該填的是什麼詞,我不慎選錯。最最荒謬的是,我居然選擇錯了畫線句作者想要表達的意思。
我真弄不明白爲什麼中國的語文喜歡把別人的文章一字一句加以拆解,並強行加上後人的看法,或者說是出題目的人的看法,當學生提出不一樣的觀點時,會有人說:錯,作者不是要表達這個意思。而且選擇的文章八成作者都是上個世紀就死了,真是死無對證了。
可是,這是對死去的寫了一輩子文章的人的最大不尊重。就像張國榮死了一樣,猜測他的死因其實沒有什麼意義了,他肯定有自己的想法,我們誰都不知道,所以誰都沒有資格斷定。說真的,誰知道魯迅寫我家門前有一棵棗樹,還有另一棵棗樹是什麼意思,可能什麼意思都沒有,自己想玩票呢,或者說寫了一棵以後忽然記起來還有一棵呢。反正我不敢斷定,因爲我不知道。
如果真要出這樣的題目,那答案也一定得是無窮的,除了不知道和淫穢反動的,想到就有分數,比如寫了一棵忽然想起來另外一棵還是棗樹這個答案,也應該是滿分。
我寫《三重門》的時候,出現了兩次“一張落寞的臉消融在夕陽裏”,一次還是結尾。作者想表達什麼意思呢?爲什麼連用兩次呢?是前後呼應體現主人公的落寞嗎?作者給出的答案是,作者覺得這句話很好,但是因爲寫作時間拉得過長,寫到最後時忘了前面用過一次,所以不小心又用了一次。
我的長篇小說《像少年啦飛馳》裏出現過一些人物,但是到後來就再也沒有交代,爲什麼?
是因爲這樣體現了人生的飄忽和滄桑,很多生命都像過客一樣閃過,都不能在人生裏留下痕跡而感到的無奈?
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