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獅子大開口 (第3/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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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人指責所在,來抓人,結果被醉酒鬧事的兩人反殺致死。”
“通觀本案,魏王殿下並沒有過失之處。”
“是以,本官判太子殿下所告不實,系屬誣告!”
“誣告罪按律應杖六十,流邊。”
“不過念在並未有造成嚴重損害,給與免除刑罰,適當賠償損失即可!”
大理寺卿也是老油子了,先嚇唬一下,然後再輕輕放下。希望能讓雙方滿意。
與此同時,在座的官員也都覺得心中稍微平衡了一點。
就算你是太子,可也不能隨便爲了一點小事就來大理寺告狀啊。
而且告的還是魏王。
如果你總是這樣的話,那下面官員真的是很難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