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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親把病治好之後,又反悔起來,不拿出生活費,要我母親貼錢,想把她的錢逼光
了,那時她要走也走不掉了。他們劇烈地爭吵着,嚇慌了的僕人們把小孩拉了出去,叫我們
乖一點,少管閒事。我和弟弟在陽臺上靜靜騎着三輪的小腳踏車,兩人都不作聲,晚春的陽
臺上,掛着綠竹簾子,滿地密條的陽光。
父母終於協議離婚。姑姑和父親一向也是意見不合的,因此和我母親一同搬走了,父親
移家到一所弄堂房子裏。(我父親對於“衣食住”向來都不考究,單隻注意到“行”,惟有
在汽車上舍得花點錢。)他們的離婚,雖然沒有徵求我的意見,我是表示贊成的,心裏自然
也惆悵,因爲那紅的藍的家無法維持下去了。幸而條約上寫明瞭我可以常去看母親。在她的
公寓裏第一次見到生在地上的瓷磚沿盆和煤氣爐子,我非常高興,覺得安慰了。
不久我母親動身到法國去,我在學校裏住讀,她來看我,我沒有任何惜別的表示,她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