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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叫杏紅,我使一口寶劍,他使兩隻銅錘,還有許許多多虛擬的夥伴。開幕的時候永遠是黃
昏,金大媽在公衆的廚房裏咚咚切菜,大家飽餐戰飯,趁着月色翻過山頭去攻打蠻人。路上
偶爾殺兩頭老虎,劫得老虎蛋,那是巴斗大的錦毛毯,剖開來像白煮雞蛋,可是蛋黃是圓
的。我弟弟常常不聽我的調派,因而爭吵起來。他是“既不能令,又不受令”的,然而他實
是秀美可愛,有時候我也讓他編個故事:一個旅行的人爲老虎追趕着,趕着,趕着,潑風似
的跑,後頭嗚嗚趕着……沒等他說完,我已經笑倒了,在他腮上吻一下,把他當個小玩意。
有了後母之後,我住讀的時候多,難得回家,也不知道我弟弟過的是何等樣的生活。有
一次放假,看見他,喫了一驚。他變得高而瘦,穿一件不甚乾淨的藍布罩衫,租了許多連環
圖畫來看,我自己那時候正在讀穆時英的《南北極》與巴金的《滅亡》,認爲他的口胃大有
糾正的必要,然而他只晃一晃就不見了。大家紛紛告訴我他的劣跡,逃學,忤逆,沒志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