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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說人家所要聽的吧。大家願意聽些什麼呢?越軟性越好——換言之,越穢褻越好麼?這是一個很普遍的錯誤觀念。我們拿《紅樓夢》與《金瓶梅》來打比吧。拋開二者的文學價值不講——大衆的取捨並不是完全基於文學價值的——何以《紅樓夢》比較通俗得多,只聽見有熟讀《紅樓夢》的,而不大有熟讀《金瓶梅》的?但看今日銷路廣的小說,家傳戶誦的也不是"香豔熱情"的而是那溫婉、感傷,小市民道德的愛情故事。所以穢褻不穢褻這一層倒是不成問題的。
低級趣味不得與色情趣味混作一談,可是在廣大的人羣中,低級趣味的存在是不可否認的事實。文章是寫給大家看的,單靠一兩個知音,你看我的,我看你的,究竟不行。要爭取衆多的讀者,就得注意到羣衆興趣範圍的限制。作者們感到曲高和寡的苦悶,有意的去迎合低級趣味。存心迎合低級趣味的人,多半是自處甚高,不把讀者看在眼裏,這就種下了失敗的根。既不相信他們那一套,又要利用他們那一套爲號召,結果是有他們的淺薄而沒有他們的真摯。讀者們不是傻子,很快地就覺得了。
要低級趣味,非得從裏面打出來。我們不必把人我之間劃上這麼清楚的界限。我們自己也喜歡看張恨水的小說,也喜歡聽明皇的祕史。將自己歸入讀者羣中去,自然知道他們所要的是什麼。要什麼,就給他們什麼,此外再多給他們一點別的——作者有什麼可給的,就拿出來,用不着扭捏地說:"恐怕這不是一般人所能接受的吧?"那不過是推諉。作者可以儘量給他所能給的。讀者儘量拿他所能拿的。像《紅樓夢》,大多數人於一生之中總看過好幾遍。就我自己說,八歲的時候第一次讀到,只看見一點熱鬧,以後每隔三四年讀一次,逐漸得到人物故事的輪廓、風格、筆觸,每次的印象各各不同。現在再看,只看見人與人之間感應的煩惱。——個人的欣賞能力有限,而《紅樓夢》永遠是"要一奉十"的。"要一奉十"不過是一種理想,一種標準。我們還是實際化一點,談談寫小說的甘苦吧。小說,如果想引人哭,非得先把自己引哭了。若能夠痛痛快快哭一場,倒又好了,無奈我所寫的悲哀往往是屬於"如匪浣衣"的一種。(拙作《傾城之戀》的背景即是取材於《柏舟》那首詩上的:"……亦有兄弟,不可以據……憂心悄悄,慍於羣小。覯閔既多,受侮不少。……日居月諸,胡迭而微?心之憂矣,如匪浣衣。靜言思之。不能奮飛。""如匪浣衣"那一個譬喻,我尤其喜歡。堆在盆邊的髒衣服的氣味,恐怕不是男性讀者們所能領略的吧?那種雜亂不潔的,壅塞的憂傷,江南的人有一句話可以形容:"心裏很霧數。""霧數"二字,國語裏似乎沒有相等的名詞。)
是個故事,就得有點戲劇性。戲劇就是衝突,就是磨難,就是麻煩。就連P.G.Wodehouse那樣的滑稽小說,也得把主人翁一步一步誘入煩惱叢中,愈陷愈深,然後再把他弄出來。快樂這東西是缺乏興味的——尤其是他人的快樂,所以沒有一齣戲能夠用快樂爲題材。像《浮生六記》,"閨房記樂"與"閒情記趣"是根本不便搬上舞臺的,無怪話劇裏的拍檯拍凳自怨自艾的沈三白有點失了真。
寫小說,是爲自己製造愁煩。我寫小說,每一篇總是寫到某一個地方便覺得不能寫下去了。尤其使我痛苦的是最近做的《年輕的時候》,剛剛喫力地越過了阻礙,正可以順流而下,放手寫去,故事已經完了。這又是不由得我自己做主的……人生恐怕就是這樣的吧?生命即是麻煩,怕麻煩,不如死了好。麻煩剛剛完了,人也完了。
寫這篇東西的動機本是發牢騷,中間還是兢兢業業的說了些玩話。一班文人何以甘心情願守在"文字獄"裏面呢?我想歸根究底還是因爲文字的韻味。譬如說,我們家裏有一隻舊式的朱漆皮箱,在箱蓋裏面我發現這樣的幾行字,印成方塊形:
高州鍾同濟鋪在粵東省城城隍廟左便舊倉巷開張自造家用皮箱衣包帽盒發客貴客光顧請認招牌爲記主固不誤光緒十五年
我立在凳子上,手撐着箱子蓋看了兩遍,因爲喜歡的緣故,把它抄了下來。還有麻油店的橫額大匾"自造小磨麻油衛生麻醬白花生醬提尖錫糖批發"。雖然是近代的通俗文字,和我們也像是隔了一層,略有點神祕。
然而我最喜歡的還是申曲裏的幾句套語:五更三點望曉星,文武百官上朝廷。東華龍門文官走,西華龍門武將行。文官執筆安天下,武將上馬定乾坤……照例這是當朝宰相或是兵部尚書所唱,接着他自思自想,提起"老夫"私生活裏的種種問題。若是夫人所唱,便接着"老身"的自敘。不論是"老夫"是"老身",是"孤王"是"哀家",他們具有同一種的宇宙觀——多麼天真純潔的,光整的社會秩序:"文官執筆安天下,武將上馬定乾坤!"思之令人淚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