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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首望向鍾長訣:“槍決什麼時候執行?”
鍾長訣的聲音有些乾澀:“五週之後。”
聯首揮了揮手:“太慢了,15號之前必須執行。”
鍾長訣皺起眉頭:“時間太倉促了,手續都走不完。”
近幾十年,死刑的執行越來越艱難,手續也越來越繁瑣,從判決到槍決,橫跨幾年時間。軍隊的程序更簡潔,也沒有如此快就執行的。
“槍決之後,立刻召開新聞發佈會,”聯首用語氣表明,他絲毫沒有商量的意圖,“聲明軍隊對這種敗類絕不姑息,以後再有類似事件,一律從嚴從重處理。”
鍾長訣對這個理念並無意見,但他對案件本身心存疑慮。原來以爲,在槍決之前,還有一段緩衝的時間,找到轉圜的餘地。如今看來,竟是連一點喘息的機會都不給。
萬一是冤案,他就是親自將自己的士兵送上了刑場。
他皺眉凝思的時候,聯首回到辦公桌後,讓私人祕書卡明斯叫夏廳的新聞負責人進來。這是個信號,表明與鍾長訣有關的事務已經結束了。
鍾長訣點頭說了聲“謝謝,聯首閣下”,宣告自己的退席。與他同時出去的,還有副聯首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