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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說“似乎”,是因爲林雨薇很少能見到他,那個男孩既不是她的哥哥,也不是她的弟弟,他好像總是被關在雜物間,偶爾纔會被放出來。
她曾經疑惑地問過母親那個男孩的事,母親臉上的表情僵硬了一下,隨即有些不快地說“小孩子別管大人的事,你當他不存在就行了”。
出於孩童的好奇,林雨薇有嘗試接近過對方。
但那個男孩既不會哭,也不會笑,更不會說話,就像沒有靈魂一樣對外界的一切都非常冷漠,林雨薇從小被當做公主,哪裏受過這種委屈?
小孩子的好奇心來得快去得也快,她開始漸漸覺得無趣,又想到了母親的叮囑,於是也不再去和他玩了。
就這樣過了多久呢?
她對那棟大房子最後的記憶是紅藍色的。
紅藍色的警燈閃爍,房子周圍圍滿了警車,母親掙扎着倉皇地被帶上警車,父親抱着她無助地哭,林雨薇懵懵懂懂,滿心茫然,不明白這是發生了什麼。
後來她才知道,原來他們一家根本不是那棟大房子的主人,那個男孩纔是那棟房子真正的主人,她的母親是被人花大價錢請來照顧他的保姆,她不僅鳩佔鵲巢,甚至背地裏一直在虐待男孩。
鄰居家的小女孩發現了這件事,於是警察也知道了,證據確鑿,她媽媽被抓進監獄,因爲情節嚴重,被判了十幾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