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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歲那年,我在一次作文比賽中得了第一。母親那時候還年輕,急着跟我說她自己,說她小時候的作文做得還要好,老師甚至不相信那麼好的文章會是她寫的。“老師找到家來問,是不是家裏的大人幫了忙。我那時可能還不到十歲呢。”我聽得掃興,故意笑:“可能?什麼叫可能還不到?”她就解釋。我裝作根本不再注意她的話,對着牆打乒乓球,把她氣得夠嗆。不過我承認她聰明,承認她是世界上長得最好看的女的。她正給自己做一條藍地白花的裙子。
二十歲,我的兩條腿殘廢了。除去給人家畫彩蛋,我想我還應該再幹點別的事,先後改變了幾次主意,最後想學寫作。母親那時已不年輕,爲了我的腿,她頭上開始有了白髮。醫院已經明確表示,我的病目前沒辦法治。母親的全副心思卻還放在給我治病上,到處找大夫,打聽偏方,花很多錢。她倒總能找來稀奇古怪的藥,讓我喫,讓我喝,或者是洗、敷、燻、灸。“別浪費時間啦!根本沒用!”我說。我一心只想着寫小說,彷彿那東西能把殘廢人救出困境。“再試一回,不試你怎麼知道會沒用?”她說,每一回都虔誠地抱着希望。然而對我的腿,有多少回希望就有多少回失望。最後一回,我的胯上被燻成燙傷。醫院的大夫說,這實在太懸了,對於癱瘓病人,這差不多是要命的事。我倒沒太害怕,心想死了也好,死了倒痛快。母親驚惶了幾個月,晝夜守着我,一換藥就說:“怎麼會燙了呢?我還直留神呀!”幸虧傷口好起來,不然她非瘋了不可。
後來她發現我在寫小說。她跟我說:“那就好好寫吧。”我聽出來,她對治好我的腿也終於絕望。“我年輕的時候也最喜歡文學,”她說,“跟你現在差不多大的時候,我也想過搞寫作,”她說,“你小時的作文不是得過第一?”她提醒我說。我們倆都盡力把我的腿忘掉。她到處去給我借書,頂着雨或冒了雪推我去看電影,像過去給我找大夫、打聽偏方那樣,抱了希望。
三十歲時,我的第一篇小說發表了,母親卻已不在人世。過了幾年,我的另一篇小說又僥倖獲獎,母親已經離開我整整七年。
獲獎之後,登門採訪的記者就多。大家都好心好意,認爲我不容易。但是我只準備了一套話,說來說去就覺得心煩。我搖着車躲出去,坐在小公園安靜的樹林裏,想:上帝爲什麼早早地召母親回去呢?迷迷糊糊的,我聽見回答:“她心裏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我的心得到一點安慰,睜開眼睛,看見風正在樹林裏吹過。
我搖車離開那兒,在街上瞎逛,不想回家。
母親去世後,我們搬了家。我很少再到母親住過的那個小院兒去。小院兒在一個大院兒的儘裏頭。我偶爾搖車到大院兒去坐坐,但不願意去那個小院兒,推說手搖車進去不方便,院兒裏的老太太們還都把我當兒孫看,尤其想到我又沒了母親,但都不說,光扯些閒話,怪我不常去。我坐在院子當中,喝東家的茶,喫西家的瓜。有一年,人們終於又提到母親:“到小院兒去看看吧,你媽種的那棵合歡樹今年開花了!”我心裏一陣抖,還是推說手搖車進出太不易。大夥就不再說,忙扯些別的,說起我們原來住的房子裏現在住了小兩口,女的剛生了個兒子,孩子不哭不鬧,光是瞪着眼睛看窗戶上的樹影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