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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雖然是一條路,但那也太沒出息了。
“還是頂替原主的身份去上班吧。”
“只要能混上一段時間,哪怕只是三、四個月,攢下的工資也能讓我手頭寬裕很多。”
林新一看上了原主的這份高薪收入。
一個月就是89萬円的進賬。
濫竽充數混上三、四個月,到時候被公司發現能力不足開除,還能再多拿一筆經濟補償。
加起來也有小几百萬日元,足夠林新一花上一段時間。
當然,要是能一直這麼混下去…
混滿一年,攢下的工資可就夠他辭職回國、發家致富了。
懷着一絲負罪感,林新一開始計劃着怎麼頂替原主在公司裏當混喫混喝的南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