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2章 (第1/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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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一位30歲的女警快步走了進來。
“孫副所。”
“李姐,把這女孩帶出去,給她家長打電話。”
“她懷孕4個多月了,需要去正規醫院去做引產手術。”
如果是一個成年人,孫平安也許會勸說對方一番。
懷孕70天內可以通過藥物進行流產,而超過了70天,就只能引產了。
4個月,胎兒已經成型,甚至已經可以確定性別了。
而且懷孕4個月以後,如果做引產手術的話,危險性比較大,對孕婦的身體損害也是相當大的,很容易落下病根,那就是一輩子的痛苦了。
可眼前這位只是一個未滿18週歲的少女,如果生下孩子,對身體的損害同樣非常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