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前世的風口 (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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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趁自己醉酒,榮樂啤酒廠副廠長史京波的兒子史興傑誣陷自己偷了廠裏舊機器。
“賠償1萬塊,否則就去踩縫紉機。廠長出差了,我就代表廠裏給你 3 個月時間。”當時史京波假模樣假樣的說。
正是這兩人,害得自己家破人亡。
其實史京波根本就沒想過林天能拿出錢,這父子倆配合,只是想把他當替罪羊。
提出那所謂的“1萬塊賠償”——在1988年,這是個普通人根本負擔不起的天文數字。
1988 年,華夏國國民人均月工資才 80-150 塊左右。
年輕懦弱的林天,自然是顧不上江晚秋母女。
在恐懼中,連夜乘上了南下的火車。
逃跑了。
而身爲罪魁禍首的啤酒廠副廠長,害怕事情敗露,三天兩頭安排小混混上門催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