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路远不胜金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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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我先生对我说,以前结婚的时候,也没送过你什么礼物。现在我补送你一个金戒指吧。
我说,心意领了。但金器我是不要的。
先生笑了,说你肯定是舍不得钱。其实买金很合算,戴在手上,是件装饰品,除了好看,本身的价值也还在。不喜欢这个样式了,还可以打成新的样子。你为什么不喜欢?
我说,我算的是另一笔账啊。
他很感兴趣,让我说个明白。
我说,我是一个劳动妇女,戴了金,干起活来就不方便了。俗话说,远路无轻载。
先生就笑了,说,你以为我会给你买一个多么沉重的金镏子?想得美。我们只能买个金戒指,不过几克重。
我说,你听我说。我每天伏在桌前,不辨晨昏地写作。在电脑上敲出一个字,最少要击键两次。就算这个戒指五克重吧,手起手落,一个字就要多耗十克的重量。天长日久地下来,就不是一个小数目。假设我要写一部百万字的长篇小说,这小小的戒指就化作十吨的金坨,缀在手指的关节上,该是多么大的负担!要做的事情太多,路远不胜金。
先生说,要不我们买一条金项链,你写作的时候脖子总是不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