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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解,问:那么多的厉害兵器,你为什么废弃百家,独尊电锯?
战斗正值酣处,小侄子来不及细答,激动地抛给我几个字:电锯痛快!
我穷追不舍,缠着要他详作说明。小侄子叹了一口气说:你这个婶婶啊,怎么这么笨!用激光炮射死一个人和用电锯把人卸成八块,那痛快劲儿能一样吗?
我大骇,逼他把事情讲得更明白些。小侄只好忍痛割爱,暂停游戏,调出几幅图像,与我现身说法。
喏,婶婶,你看这是用激光杀人,手指头这么一按,轰地一声,敌人就化成一团烟,什么都没有了。虽说你能继续向前,可是多没意思啊!
用电锯那就大不一样了。它咔咔一响,风一样地锯过去,你就觉得自己特威风,特带劲,特有成就感,过瘾极了……小侄子连说带比画,调出一帧图像:一排肉铺挂猪头的钢钩上,颤巍巍悬挂着些支离破碎的物件。
这是什么?我老眼昏花,一时看不清楚,问道。
这就是用电锯锯开的人啊!喏,这是一条大腿,这边是半截胳膊,最右侧挂的是人肚子下的半截……小侄子沉着地以光标为笔,在银屏上流利地滑动着,耐心地为我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