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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年底了嘛,每年這時候公司都會選一些當年比較有價值的工裝進行評獎,高工是專門搞工裝設計的,水平又高,自然有很多工裝項目都會獲獎。
按照公司不成文的規定,也可以說是所謂的潛規則吧,每一個獲獎工裝項目的獎金分配者並不是設計工裝的人,而是由部門領導來主導獎金的分配。
工裝是高工設計的,但從設計到製造再到調試等,這是一個複雜的過程,參與人數衆多,簡而言之,一個工裝獲獎了,並不是設計者一個人的功勞,是大家的功勞,那麼獎金也應該大家有份,不應該某人獨享!
這一點,高工是很認可的。他與領導的根本分歧在於,高工認爲自己拼死拼活搞出來的東西,雖然參與者都有功勞,但自己肯定應該是主心骨,那麼,獎金的分配也應該由他自己來作主。
但是部門領導不這麼認爲,領導認爲你再辛苦,也只是某個環節而已,這個獎金分配的權利,必須掌握在領導手裏。
這裏要特別說明一點的是,如果高工來分配這個獎金,他肯定是認爲自己要拿大頭,因爲自己貢獻最大。而領導在分配獎金時,往往大相徑庭,高工只能拿到小頭,大頭被一衆相關的領導瓜分了。
所以,高工對此非常不滿,往年也爲此事發過脾氣,不過沒今年這麼厲害,在部門領導和同事的勸說下也就和解了。
今年不知道爲什麼,也許是今年他弄的大東西多,獎金更豐厚,或者是上面有領導換人了,新領導的胃口更大。
反正,今年他老人家再也忍不住了,堅決不同意再由領導來分配獎金,而部門領導也堅持不讓步,一定要自己說了算,最後,事情就發展到了現在這個樣子!”
“哦!”南柯長吁了一口氣,“那,高工這樣走了還能分到錢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