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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情,說起來是十分平淡的。也問過好幾個朋友,問他們有沒有同樣的經驗,多半答說有的,而結果卻都相當輝煌,大半沒有捱打也沒有被責備。
我要說的是——偷錢。
當然,不敢在家外面做這樣的事情,大半是翻父母的皮包或口袋,拿了一張鈔票。
朋友們在少年的時候,偷了錢大半請班上同學喫東西,快快花光,回去再受罰。只有一個朋友,偷了錢,由臺南坐火車獨自一人在臺北流浪了兩天,錢用光了,也就回家。據我的觀察,最後那個遠走高飛的小朋友是受罰最輕的一個,他的父母在發現人財兩失的時候,着急的是人,人回來了,好好看待失而復得的兒子,結果就捨不得打了。
小孩子偷錢,大半父母都會反省自己,是不是平日不給零用錢才引得孩子們出手偷,當然這是比較明理的一派父母。我的父母也明理,卻忘了我也需要錢,即使做小孩子,在家不愁衣食,走起路來仍期望有幾個銅板在口袋裏響的。
那一年,已經小學三年級了,並沒有碰過錢,除了過年的時候那包壓歲錢之外,而壓歲錢也不是給花的,是給放在枕頭底下給壓着睡覺過年的,過完了年,便乖乖的交回給父母,將數目記在一個本子上。大人說,要存起來,做孩子的教育費。
並不是每一個孩子都期待受教育的,例如我大弟便不,他也不肯將壓歲錢繳還給父母。他總是在過年的那三天裏跟鄰居的孩子去賭撲克牌,賭贏了下半年總有錢花,小小年紀,將自己的錢支配得當當心心,而且豐滿。
在我們的童年裏,小學生流行的是收集橡皮筋和紅樓夢人物畫片,還有玻璃紙——包彩色糖果用的那種。這些東西,在學校外面沿途回家的雜貨鋪裏都有得賣,也可以換。所謂換,就是拿一本用過的練習簿交給老闆娘,可以換一顆彩色的糖。喫掉糖,將包糖的紙洗洗乾淨,夾在書裏,等夾成一大疊了,又可以跟小朋友去換畫片或者幾根橡皮筋。
也因爲這個緣故,回家來寫功課的時候總特別熱心,恨不能將那本練習簿快快用光,好去換糖紙,萬一寫錯了,老師罰着重寫,那麼心情也不會不好,反而十分歡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