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章 公會戰規則介紹 (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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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會戰規則】
★參賽要求:公會創建時間≥1個月,成員≥35人,會長等級≥35級,公會積累榮譽點>
★賽事制度:公會戰的賽程爲期11 天(注 :戰隊賽內的時間與正常遊戲時間並不同步,無論玩家在戰隊賽中耗費多長時間,退出副本後均固定按照十分鐘計算,具體詳情可參照經驗副本、戰隊副本和挑戰副本(武器鋪)的時間細則)。
在前8天的積分賽階段,各公會將在大地圖上展開據點爭奪。一旦據點被成功佔領,就會爲所屬公會增加佔領分。
最後,系統會根據佔領分的高低對公會進行名次排列,並給予排名對應的總積分。總積分排名前16位的公會將順利晉級淘汰賽階段,最終在後3天的淘汰賽中角逐出冠軍公會。
★戰鬥玩法:公會需先參加積分賽,只有總積分排名前16的公會才能獲得淘汰賽參賽資格。
積分賽:
1. 戰鬥時間:據點戰總時長爲192小時(八天),共分爲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爲前3天,此階段爲普通據點爭奪時間;第二階段爲4—6天,中級據點開啓爭奪,同時可繼續爭奪普通據點;最後階段爲7—8天,核心據點開啓爭奪,所有據點均可繼續爭奪。
2. 據點佔領:玩家進入據點範圍後,需擊敗據點內的守衛NPC以及其他公會玩家,才能開始佔領據點。佔領過程中,公會成員需持續在據點內保持一定數量(不得少於6人),並抵禦其他公會的攻擊。
佔領進度條滿後,該公會成功佔領據點。若佔領過程中,據點內本公會人數不足或被其他公會完全擊退,則佔領進度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