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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一向平靜的臺灣忽然連續發生幾件結夥搶劫的案子,電視、報紙一陣喧騰,都說「治亂世要用重典」。
「民氣可用」加上「強人震怒」之下,有兩個犯案的兄弟不但迅速地在軍事法庭被判死刑,並且在定識之後隨即執行。或許有很多人都還記得他們被槍斃當天的新聞,各電視臺都以「錄影轉播」的方式詳細地呈現那兩個年輕人在行刑前部分過程的細節,我們看到法警用筷子戳着滷蛋硬要他們喫,而且在兄弟倆都還來不及把滿嘴的滷蛋吞下之前就拿着高粱酒硬灌。
很多人都說這是一場「演出」,目的是「殺雞儆猴」。
雞殺了,猴子果真就乖?難說。阿澄就是在這場演出之後不久就和朋友一起搶當鋪被抓了。
阿澄二十歲,鈑金工,農曆過年前夕去找朋友,相約返鄉的日期。之後所發生的事根據警方的記錄是這樣說的:阿澄的朋友沒拿到年終賞金,怕回去沒面子,希望阿澄和在場的其他兩個同鄉能多少借他一點,但這幾個人也湊不出什麼錢,後來有人提議說不然就大家把身上唯一值錢的手錶拿去當。
三個人都很義氣地脫下手錶陪朋友進當鋪,誰知道當鋪開價非常低,朝奉甚至還說:不然你們以爲這幾個「奧表仔」值多少錢?
走出當鋪後,阿澄說他承認自己的手錶的確舊,因爲是爸爸戴過好幾年之後纔給他的,不過他氣不過的是「那個人講話的時候,臉上那種‘令人賭爛’的笑容」!沒想到其他人也有同感,朋友就提議進去打他一頓消消氣,好死不死正在施工的人行道上正好有綁好等待灌漿的鋼筋架,他們拆了鐵絲,每人各抓一根就往當鋪衝,不過之後的過程雙方講法各有不同,當鋪的說法是:他們是蓄意搶劫,當手表只是一個觀察環境的幌子;而阿澄一夥人則說是:只想打人消氣,人倒地之後他們發現櫃檯上有錢,忍不住隨手拿走,根本不是搶。
法官相信誰,最後很清楚,四個孩子除了一個未滿十八歲的之外,全部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