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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意洋洋的抗金軍,在山坡上對着受傷的金兵補刀,並扒下他們的鐵甲。更有甚者,還有幾個人把第一波騎兵衝擊時被打死的馬,拖進車陣。
節度使看着,氣得要吐血。但他可不是初經戰陣的愣頭青,深吸一口氣後。他馬上帶人去看退回來的傷兵,那些打雷似的東西到底是什麼?這個搞不清楚,先不能進攻。
金軍的這些高級軍官,仔細查看了傷兵的鐵甲和傷口,都皺着眉頭。破損的鐵甲和傷口居然像火燒過一樣,難道真的是雷電?他們想起了一個關於手掌雷的傳說。
節度使抿着嘴沒有說話,突然拔出刀來,一刀把一個傷兵受傷的胳膊砍了下來。他不顧周圍人的驚慌和傷兵的慘叫,踩住那根掉在地上的胳膊,用刀劃開傷口,取出了一塊不規則的石頭一樣的東西。
“噹啷”一聲,那塊清洗過的“石頭”被節度使扔在案子上。幾個密州猛安的將領圍過來,一個人拿起來仔細看了一會,遞給別人,然後對節度使問:“是鉛?”
節度使說:“不錯。應該不是所謂手掌雷。手掌雷這種法術,不可能反賊人人都會。應該是一種火器,就像飛火槍。只不過比飛火槍打得遠,而且是一次只打一顆鉛彈。”
飛火槍,是金國在突火槍基礎上改進的武器。以黃紙16層爲筒,長2尺許,用柳炭、鐵渣、碎磁、硫磺、砒霜等爲藥,貫注筒內,縛於槍頭之後,以火發之,燒十餘步遠,人不敢接近。戰鬥時先燒後刺,增加了長槍的效能。直至清代,仍爲軍隊裝備之一。
飛火槍發射的是鐵渣碎磁,射程只有十餘步。如果發射整顆的鉛彈,又是從山頂往下打,能射三十餘步也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