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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手是破曉人,你的勝算幾近於零。”教宗說。
“時間已經所剩無幾,能夠改變現狀的人只有位於此地的我和亞絲娜了,不是嗎?”我說。
“你說得對。”教宗嘆息一聲,看上去是默許了我的選擇,“看見你這樣,我就想起了過去的破曉人。”他的口氣變得惆悵,“過去的他是那般地堅持信念,現在卻連曾經與自己共事過的湯姆也能夠毫不留情地殺死,甚至還做下了這等事情……他引以爲豪的信念到底變成了什麼顏色……”
“過去的破曉人是怎麼樣的?”我打算向教宗瞭解一下敵情。
教宗沒有拒絕回答,向我說了出來:
距今四十多年前,教會還只是一個地方宗教,活動範圍僅限於一城一鎮,成員數量很少。用教宗的話來說,那時候的教會像是一個其樂融融的家庭,雖然遠不如如今來得紀律森嚴、尊卑分明,但確實是一個能夠令人打從心眼裏感到溫馨的團體。
有一天,教宗在郊外撿到了一個遍體鱗傷的十二歲男孩,後者是被拐賣的孩子。因爲他記不清家在哪兒了,所以就在治好傷勢之後留在了教堂裏,又順勢加入了當時規模尚小的教會。
男孩就是後來的破曉人,由於重傷垂死之際被教宗拯救的經歷,他對教會的阿撒託斯信仰極其狂熱,認定自己的生還是神的庇佑。從此,他成了一個名副其實的狂信徒,以壯大教會組織爲己任,爲此甚至就連性命都願意隨時犧牲。
隨着時間推移,他逐漸長大,從少年長成青年,再從青年長成中年……
他真正地做到了將人生奉獻給信仰,不沉迷物質享受、不觸碰男歡女愛,禱告每日不斷,總是將信念掛在嘴邊,認爲人的信念與力量同等重要,有着令所有人都欽佩的傑出品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