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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法律的話,我該怎麼把這個世界交給你們這些年輕人呢?”
從那時起,王曉靜就有了一個目標。
她想成爲律先生一樣的人。
那不是第三申城市最出名的人,也不是第三申城市最受喜歡的人。任何時代,法官總是被伴隨着不解,伴隨着壓力。他們面對的從來不是一個個案子,而是每一個人的人生。
她想成爲,那站在深淵的邊緣,眺望着美好的人。
法官崇高嗎?律先生崇高嗎?
王曉靜不知道,她也不認爲自己崇高,她想做的,僅僅是像律先生,維護這社會這時代最後的底線罷了。
所以,這個目標,這樣的人生,有意義嗎?
“有。”
爭取縹緲的正義,維護早就被野蠻摧毀的法律?你其實很想笑吧?笑像律先生那樣的愚蠢衛道士。這真的有意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