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離婚章程 (第3/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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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士釗現今在大學教書,小汽車開進江城大學,謝扶光把司機留下,帶着花朝去找文士釗,開口就是:“文舅舅,我要離婚,請你幫我拿個章程。”
文士釗同樣大喫一驚,少不得要詢問一番。
謝扶光:“沈知章成親後便去留洋,我們只有夫妻之名,未有夫妻之實,我卻依舊爲他操持家事,贍養父母,供他讀書,自認盡到了妻子之責,他歸家便同我說要另娶她人,我不願受這份委屈。”
文士釗不曾想還有這事,他氣憤不已,以前沈家是什麼光景,如今又是什麼光景,全是謝扶光的功勞,沈知章不知感恩還移情別戀,實在有辱文人風骨。
可氣歸氣,他還是要勸一勸:“你可真想好要離婚?法律雖早頒佈,可至今還無一人離婚,尤其是女子。”
“無人離婚,卻已有諸多下堂妻。文舅舅,我不要當下堂妻,我要讓那些面臨被逼下堂的女子知道,法律的存在不是擺設,是武器,我們不想接受不公時,可以拿起武器反抗。”
“世間本無路,走的人多了,便有了路。我先走出一條路,別人才知道此路可通,才能踩着我的腳步走。”
“文舅舅,我知道這事難,可我要去做。”
文士釗激動站起來:“法律不是擺設,是武器。世間本無路,走的人多了,便有了路。好好好,這兩句話說的實在精彩,我要記下來,講給學生們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