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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前,我們提到香港經常說它是“文化沙漠”,這個說法在很長時間內使我們面對那個資本主義城市發達的經濟和令人羨慕的生活水平多少能保持一點心理平衡。那個時候香港人的形象在我眼裏是喧鬧和豔俗的。我在廣州、汕頭機場曾親眼看到他們一飛機一飛機地到達,花花綠綠地下來,人人穿着喇叭褲,戴着金戒指和太陽鏡,手提錄音機和大包小包的尼龍衣服,都是準備贈送大陸親友的,隨機同到的還有他們託運的無數彩色電視機,而那時汕頭除了黨政軍機關電影院路燈其他地方一律沒電,這些電視機錄音機第二天便都高價賣給了北方來的倒爺。他們似乎人人都是財主,住滿廣州汕頭僅有的幾座酒店和華僑旅行社,每人進出都帶着一大堆衣衫襤褸面帶菜色的親友團,一喫飯就開好幾桌。我在電梯間經常聽到他們認識不認識的互相大聲抱怨國內親戚的貪婪,國內酒店的服務差,有蚊子,想喫的東西喫不到。那時我還不太能分辨香港人和東南亞各國華僑的區別,現在想來那也不全是香港人,也有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和菲律賓等地的華人。隨着他們的到來,城市中出現了餐廳中的伴宴演唱、的士、出售二手服裝的攤販市場和妓女,今天已成爲我們生活方式或叫消費模式的那些商業活動在最初就是帶着深深的香港烙印進來的。
那時我不知道這也叫文化,餐廳中的伴宴演唱會發展到卡拉OK、酒吧樂隊;的士會造成廣播電臺專爲有車一族播放流行音樂;攤販市場除了賣衣服也賣流行雜誌盜版光盤和盜版軟件;妓女,直接造就了歌舞廳夜總會桑拿室洗頭房洗腳屋這些新興娛樂產業的繁榮,更重要的是爲流行小報地攤刊物乃至時裝影視劇提供了聳人聽聞和纏綿傷感的永遠話題。
當時我們的文化概念是不包括大衆文化或消費文化的,也沒有娛樂這個詞,一提娛樂好像是下下棋,打打撲克,單位搞個舞會,自己跟自己找點樂兒。當時右派作家鹹魚翻身,爭當“重放的鮮花”;知青作家頭角崢嶸,排着隊上場;謝晉的電影觀衆數以億計;張暖忻鄭洞天謝飛吳天明都是新人,每部戲都能轟動一時;隨便一個作家或者導演隨便一出手都能給人帶來一個新觀念和新感受。滕文驥在《生活的顫音》還是《甦醒》中讓高飛和陳沖正經接了一個吻,便成了那年文化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真是亂哄哄你方唱罷我登場,熱鬧喧囂得一塌糊塗。這還僅僅是開始,文學上“傷痕”、“反思”、“尋根”之後緊緊跟着“垮掉的”劉索拉徐星,莫言這樣的“魔幻中國流”,馬原這樣的文體革命之父。在王蒙宣佈“文學失去轟動效應”之後,還應聲而起池莉方方劉震雲等人領軍的“新寫實主義”,蘇童餘華格非孫甘露等人的“先鋒文學”。那時兄弟的“痞子文學”八字還沒一撇,正在家裏急得團團轉。
電影方面,吳天明高就西影廠廠長,鍾惦棐給他指了方向:要搞中國自己的西部片。也就在張暖忻他們那撥“第四代”剛紅透,一眨眼的工夫,“第五代”出手了,陳凱歌的《黃土地》和張軍釗的《一個和八個》一下打破了中國人的欣賞習慣,接着是田壯壯的《盜馬賊》、《獵場扎撒》猶如大耳刮子似的摑在中國觀衆的臉上,扇暈一個算一個。那時大夥也算是羣情激憤,特別是田壯壯說了那句“我的電影是給下一世紀觀衆拍的”之後。有意識地和大衆保持距離,就是不爲人民服務,還給嚷嚷出來,田壯壯是連作家帶導演中的頭一個。這個架直到張藝謀拍出《紅高粱》纔算打完,第五代走出象牙塔,謝晉謝幕,中國觀衆又被帶入了新一輪的狂歡。
好像這還不夠亂,流行樂壇又在一片西北風聲中沸騰了。在我印象中那都是一年當中前後腳的事兒,劉歡田震那英杭天琪王迪孫國慶聯袂出道,人民羣衆一點精神準備都沒有,崔健又橫空出世了,啞着大便乾燥嗓兒一吼,竟如天上下刀子,紛紛擊中中國人的麻筋兒。他還不是單一個人,看見他的同時也看見了他身後一片搖滾隊伍,黑豹唐朝眼鏡蛇什麼的,早埋伏在我們周圍,一聲炮響,殺聲四起,刀兵齊出。
整個20世紀80年代,我們是在目不暇接的文化盛宴中度過的,一個驚喜接一個驚喜,這時的港臺文化只是一片曼妙的遠景陪襯,只有當我們靜下來的時候才能聽到它們發自角落的嫋嫋餘響。我聽到它們的音樂在播放,看到它們的電影在上映,也見到路邊書攤擺着它們的小說,從沒想過這也是文化範疇內的東西,即便是有些人的作品哄傳一時,也認爲是小孩子的愛好,中學生的激動,並不把這視爲成年人應該關心的事。在這兒,我想應該做一個區分,香港和臺灣在我眼中是有高下的。說香港是文化沙漠在當時我是可以乾脆認同的,說臺灣也沒有值得一提的文化表現我十分猶豫。儘管我有頑固執拗的信念相信我們的文化在華人文化圈中是最優越的,但要說我從沒被臺灣流傳過來的東西打動過也太不憑良心。
臺灣人是後來的。他們人進大陸前,已先聲奪人。我指的是鄧麗君的歌。我最早聽到她的歌是《綠島小夜曲》和《香港之夜》,錄在一盤質量很差的磁帶上,買錄音機搭過來的。那時我們這兒還在聲嘶力竭地玩美聲唱法和民族唱法,很優美的情感也只會高亢尖厲地表達出來,聽到鄧麗君的歌,毫不誇張地說,感到人性的一面在甦醒,一種結了殼的東西被軟化和融解。後來是侯德健、羅大佑,他們給我的耳朵定了一個標準,就是好歌確實不僅僅是悅耳,也有那個文學性,即對人內心深處清脆的打擊。我得說他們豐富了我的情感。他們的歌是那種可以使你停下來對自己多看兩眼的東西。侯、羅是流行音樂中的超凡脫俗之輩,除了搖滾,我們這兒還沒有能跟他們比肩而立的人物。
還有李昂,比她稍遜的白先勇,他們是我讀過的並認爲是小說的爲數不多的臺灣作家,也許還應該加上陳映真,只是我讀他的東西不多,無法論及。還有兩個女子也不能不提,一個是席慕容一個是那個著名的三毛。她們的東西我不覺得有力量,較真兒地說那是次一等的文學,精神容量和感染程度相當於好的流行音樂,李宗盛童安格那一級,但我忘不了讀她們東西時作爲一個讀者所受到的單純的感動,那是使人想變小變透明的感動。她們的文字有水晶般的效果,能寫出那樣的文字也是才女了,也許我們還要十年,到20世紀80年代出生的作家出現,纔會有這副文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