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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印象最深的瞬间。一个瞬间是:初夏的下午,太阳将落,坐在操场跑道边的砖头上,一本小说在眼前从银白变成金黄,一个女生从西边走过来,白裙子金黄透明,风把杨树一半的叶子翻过来,金白耀眼。另一个瞬间是:深秋的傍晚,叶子落得差不多了,刚跑完一个一千五百米,四个人坐在三里屯路口的马路牙子上,一人一瓶啤酒,喝一口,待一阵,指点一下街上走过的特别难看的男人和特别好看的姑娘,心里想,这些好看的姑娘晚上都睡在哪张床上啊?小说第一版是二〇〇三年出的,出版之后,在上海书城做了第一场签售会。来了四个读者,其中一个,白裙子,送了一大捧白色玫瑰花,花比人还大,字也没要签,放下花,说了一句“谢谢你的书”,就走了。
这四个读者和一捧花坚定了我的文学理想,改变了我对上海女生的看法。从那时起,一直心存感激。
无论从写作时间、出版时间还是故事发生的时间来看,《北京,北京》是“北京三部曲”的最后一部。这一部讲的是妄念,妄念的产生、表现、处理、结果。
我后来是这样定义妄念的:“如果你有一个期望,长年挥之不去,而且需要别人来满足,这个期望就是妄念。”
故事发生在一九九五年至二〇〇〇年,里面的年轻人在二十四五到三十岁之间。那时候,我整天泡在东单和王府井之间的协和医学院,整天见各种人的生老病死以及自己的妄念如野草无边,整天想,人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啊?到了毕业之时也没有答案。
青春已残,处男不再,妄念来自三个主要问题:一、干啥?这副皮囊干些什么养家糊口?如何找个安身立命的地方?二、睡谁?踩着我的心弦让我的鸡鸡硬起来的女神们啊,哪个可以长期睡在一起?人家乐意不乐意啊?不乐意又怎么办?三、待哪儿?中国?美国?先去美国,再回来?北京?上海?香港?
那时候,我给的答案是:宁世从商,睡最不爱挑我毛病的女人,先去美国再回北京。现在如果让我重答,答案可能不完全一样。想起苏轼的几句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