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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不動就鑑水軍你有病啊?豪二代也不是他主動選的好嗎?我也很同情謝翡,只是覺得既然謝堯有心悔改,得饒人處且饒人吧。”
“哪裏來的聖母?我居然還看到個說死者爲大,連惡毒小姨都原諒的。”
“人要死了確實可以逃過法律的制裁,卻難逃輿論的審判,只能說天理昭昭報應不爽咯。”
“可做壞事的人要死了,謝堯也歸還了屬於謝翡的東西,既然謝家夫婦和謝翡都不追究,你們在網上升堂還想要個什麼結果?”
……
謝翡對此並不關心,自從“錦鯉”威脅不在,換子一事又真相大白,他就將謝堯和謝家人都拋在了腦後,畢竟,他現在可是“鬱家人”了。
於是,謝翡只在微博po了張打碼的戶籍照,證明自己已經和謝家脫離關係後,就再沒有做過回應。
但當天晚上,鬱離爲他介紹了一位律師。
“拐騙兒童罪?”謝翡仔細翻閱着律師遞來的資料,他此前想過報案,但案子的追訴時效已過了很很久,這個念頭便暫時擱置了。
“鑑於此案社會影響巨大,有一定特殊性,根據三年前最新修訂的法案,可將案件報最高檢核準追訴。”律師來之前已經做過充分準備,足足花了半小時爲謝翡說明了各中利弊和關節,“一旦予以批准,以我們目前所掌握的證據,預計可在三到五個月內審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