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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一</h3>

我有一位朋友在內蒙古插過隊,他告訴我說,草原上絕不能有驢。假如有了的話,所有的馬羣都要“炸”掉。原因是這樣的:那個來自內地的、長耳朵的善良動物來到草原上,看到了馬羣,以爲見到了表親,快樂地奔了過去;而草原上的馬沒見過這種東西,以爲來了魔鬼,被嚇得一鬨而散。於是一方急於認表親,一方急於躲鬼,都要跑到累死了纔算。近代以來,確有一頭長耳朵怪物,奔過了中國的原野,攪亂了這裏的馬羣,它就是源於西方的智慧。假如這頭驢可以攆走,倒也簡單。問題在於攆不走。於是就有了種種針對驢的打算:把它殺掉,閹掉,讓它和馬配騾子,沒有一種是成功的。現在我們希望驢和馬能和睦相處,這大概也不可能。有驢子的地方,馬就養不住。其實在這個問題上,馬兒的意見最爲正確:對馬來說,驢子的確是可怕的怪物。

讓我們來看看驢子的古怪之處。當年歐幾里德講幾何學,有學生髮問道,這學問能帶來什麼好處?歐幾里德叫奴隸給他一塊錢,還諷刺他道:這位先生要從學問裏找好處啊!又過了很多年,法拉第發現了電磁感應,演示給別人看,有位貴婦人說:這有什麼用?法拉第反問道:剛生出來的小孩子有什麼用?按中國人的標準,這個學生和貴婦有理,歐幾里德和法拉第沒有理:學以致用嘛,沒有用處的學問哪能叫做學問。西方的智者卻站在老師一邊,讚美歐幾里德和法拉第,鄙薄學生和貴婦。時至今日,我們已經看出,很直露地尋求好處,恐怕不是上策。這樣既不能發現歐氏幾何,也不能發現電磁感應,最後還要喫很大的虧。怎樣在科學麪前掩飾我們要好處的曖昧心情,成了一個難題。

有學者指出,中國傳統的思維方式有重實用的傾向。他們還以爲,這一點並不壞。抱着這種態度,我們很能欣賞一臺電動機。這東西有“器物之用”,它對我們的生活有些貢獻。我們還可以像個迂夫子那樣細列出它有“抽水之用”、“通風之用”,等等。如何得到“之用”,還是個問題,於是我們就想到了發明電動機的那個人——他叫做西門子或者愛迪生。他的工作對我們可以使用電機有所貢獻,換言之,他的工作對器物之用又有點用,可以叫做“器物之用之用”。像這樣林林總總,可以揪出一大羣:法拉第、麥克斯韋,等等,分別具有“之用之用之用”或更多的之用。像我這樣的驢子之友看來,這樣來想問題,豈止是有點笨,簡直是腦子裏有塊榆木疙瘩,嗓子裏有一口痰。我認爲在器物的背後是人的方法與技能,在方法與技能的背後是人對自然的瞭解,在人對自然瞭解的背後,是人類瞭解現在、過去與未來的萬丈雄心。按老派人士的說法,它該叫做“之用之用之用之用”,是末節的末節。一個人假如這樣看待人類最高尚的品行,何止是可恥,簡直是可殺。而區區的物品,卻可以叫“之用”,和人親近了很多。總而言之,以自己爲中心,只要好處;由此產生的狼心狗肺的說法,肯定可以把法拉第、愛迪生等人氣得在墳墓裏打滾。

在西方的智慧裏,怎樣發明電動機,是個已經解決了的問題,所以纔會有電動機。羅素先生就說,他贊成不計成敗利鈍地追求客觀真理。這話還是有點繞。我覺得西方的智者有一股不管三七二十一,總要把自己往聰明裏弄的勁頭兒。爲了變得聰明,就需要種種知識。不管電磁感應有沒有用,我們先知道了再說。換言之,追求智慧與利益無干,這是一種興趣。現代文明的特快列車竟發軔於一種興趣,說來叫人不能相信,但恐怕真是這樣。

中國人還認爲,求學是痛苦的,學海無涯苦作舟。學童不僅要背四書五經,還要挨戒尺板子,僅僅是因爲考慮到他們的承受力,纔沒有動用老虎凳。學習本身很痛苦,必須以更大的痛苦爲推動力,和調教牲口沒有本質的區別。當然,夫子曾說,學而時習之,不亦樂乎?但他老人家是聖人,和我們不一樣。再說,也沒人敢打他的板子。從書上看,孟子曾從思辨中得到一些快樂。但春秋以後到近代,再沒有中國人敢說學習是快樂的了。一切智力的活動都是如此,誰要說動腦子有樂趣,最輕的罪名也是不嚴肅——順便說一句,我認爲最嚴肅的東西是老虎凳,對坐在上面的人來說,更是如此。據我所知,有些外國人不是這樣看問題。維特根斯坦在臨終時,回顧自己一生的智力活動時說:告訴他們,我度過了美好的一生。還有一個物理學家說:我就要死了,帶上兩道難題去問上帝。在天堂裏享受永生的快樂他還嫌不夠,還要在那裏討論物理!總的來說,學習一事,在人家看來快樂無比,而在我們眼中則毫無樂趣,如同一個太監面對後宮佳麗。如此看來,東西方兩種智慧的區別,不僅是驢和馬的區別,而且是叫驢和騸馬的區別。那東西怎麼就沒了,真是個大問題!

作爲驢子之友,我對愛馬的人也有一種敬意。通過刻苦的修煉來完善自己,成爲一個敬祖宗畏鬼神、俯仰皆能無愧的好人,這種打算當然是好的。唯一使人不滿意的是,這個好人很可能是個笨蛋。直愣愣地想什麼東西有什麼用處,這是任何猿猴都有的想法。只有一種特殊的裸猿(也就是人類),纔會時時想到“我可能還不夠聰明”!所以,我不滿意愛馬的人對這個問題的解答。也許在這個問題上可以提出一個騾子式的折衷方案:你只有變得更聰明,才能看到人間的至善。但我不喜歡這樣的答案。我更喜歡驢子的想法:智慧本身就是好的。有一天我們都會死去,追求智慧的道路還會有人在走着。死掉以後的事我看不到。但在我活着的時候,想到這件事,心裏就很高興。

<h3>二</h3>

物理學家海森堡給上帝帶去的那兩道難題是相對論和湍流。他還以爲後一道題太難,連上帝都不會。我也有一個問題,但我不想向上帝提出,那就是什麼是智慧。假如這個問題有答案,也必定在我的理解範圍之外。當然,不是上帝的人對此倒有些答案,但我總是不信。相比之下我倒更相信蘇格拉底的話:我只知道自己一無所知。羅素先生說,雖然有科學上的種種成就,但我們所知甚少,尤其是面對無限廣闊的未知,簡直可以說是無知的。與羅素的註釋相比,我更喜歡蘇格拉底的那句原話,這句話說得更加徹底。他還有些妙論我更加喜歡:只有那些知道自己智慧一文不值的人,纔是最有智慧的人。這對某種偏向是種解毒劑。

如果說我們都一無所知,中國的讀書人對此肯定持激烈的反對態度:孔夫子說自己知天命而且不逾矩,很顯然,他不再需要知道什麼了。後世的人則以爲:天已經生了仲尼,萬古不長如夜了。再後來的人則以爲,精神原子彈已經炸過,世界上早沒有了未解決的問題。總的來說,中國人總要以爲自己有了一種超級的知識,博學得夠夠的、聰明得夠夠的,甚至巴不得要傻一些。直到現在,還有一些人以爲,因爲我們擁有世界上最博大精深的文化遺產,可以坐待世界上一切尋求智慧者的皈依——換言之,我們不僅足夠聰明,還可以擔任聯合國救濟署的角色,把聰明分給別人一些。我當然不會反對這樣說:我們中國人是全世界、也是全宇宙最聰明的人。一種如此聰明的人,除了教育別人,簡直就無事可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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