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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早的一篇短篇小說還是在南開中學教書時寫的;純爲敷衍學校刊物的編輯者,沒有別的用意。這是十二三年前的事了。這篇東西當然沒有什麼可取的地方,在我的寫作經驗裏也沒有一點重要,因爲它並沒引起我的寫作興趣。我的那一點點創作歷史應由《老張的哲學》算起。
這可就有了文章:合起來,我在寫長篇之前並沒有寫短篇的經驗。我喫了虧。短篇想要見好,非拚命去作不可。長篇有偷手。寫長篇,全篇中有幾段好的,每段中有幾句精彩的,便可以立得住。這自然不是理應如此,但事實上往往是這樣;連讀者彷彿對長篇——因爲是長篇——也每每格外的原諒。世上允許很不完整的長篇存在,對短篇便不很客氣。這樣,我沒有一點寫短篇的經驗,而硬寫成五六本長的作品;從技巧上說,我的進步的遲慢是必然的。短篇小說是後起的文藝,最需要技巧,它差不多是仗着技巧而成爲獨立的一個體裁。可是我一上手便用長篇練習,很有點象練武的不習“彈腿”而開始便舉“雙石頭”,不被石頭壓壞便算好事;而且就是能夠力舉千斤也是沒有什麼用處的笨勁。這點領悟是我在寫了些短篇後纔得到的。
上段末一句裏的“些”字是有作用的。《趕集》與《櫻海集》裏所收的二十五篇,和最近所寫的幾篇——如《斷魂槍》與《新時代的舊悲劇》等——可以分爲三組。第一組是《趕集》裏的前四篇和後邊的《馬褲先生》與《抱孫》。第二組是自《大悲寺外》以後,《月牙兒》以前的那些篇。第三組是《月牙兒》,《斷魂槍》,與《新時代的舊悲劇》等。第一組裏那五六篇是我寫着玩的:《五九》最早,是爲給《齊大月刊》湊字數的。《熱包子》是寫給《益世報》的《語林》,因爲不準寫長,所以故意寫了那麼短。寫這兩篇的時候,心中還一點沒有想到我是要練習短篇:“湊字兒”是它們唯一的功用。趕到“一二八”以後,我才覺得非寫短篇不可了,因爲新起的刊物多了,大家都要稿子,短篇自然方便一些。是的,“方便”一些,只是“方便”一些;這時候我還有點看不起短篇,以爲短篇不值得一寫,所以就寫了《抱孫》等笑話。隨便寫些笑話就是短篇,我心裏這麼想。隨便寫笑話,有了工夫還是寫長篇;這是我當時的計劃。可是,工夫不容易找到,而索要短篇的越來越多;我這才收起“寫着玩”,不能老寫笑話啊!《大悲寺外》與《微神》開始了第二組。
第二組裏的《微神》與《黑白李》等篇都經過三次的修正;既不想再鬧着玩,當然就得好好的幹了。可是還有好些篇是一揮而就,亂七八糟的,因爲真沒工夫去修改。報酬少,少寫不如多寫;怕得罪朋友,有時候就得硬擠;這兩樁決定了我的——也許還有別人——少而好不如多而壞的大批發賣。這不是政策,而是不得不如此。自己覺得很對不起文藝,可是錢與朋友也是不可得罪的。有一次有位姓王的編輯跟我要一篇東西,我隨寫隨放棄,一共寫了三萬多字而始終沒能成篇。爲怕他不信,我把那些零塊兒都給他寄去了。這並不是表明我對寫作是怎樣鄭重,而是說有過這麼一回,而且只能有這麼“一”回。假如每回這樣,不累死也早餓死了。累死還倒乾脆而光榮,餓死可難受而不體面。每寫五千字,設若,必扔掉三萬字;而五千字只得二十元錢或更少一些,不餓死等什麼呢?不過,這個說得太多了。
第二組裏十幾篇東西的材料來源大概有四個:第一,我自己的經驗或親眼看見的人與事。第二,聽人家說的故事。第三,摹仿別人的作品。第四,先有了個觀念而後去撰構人與事。列個表吧:
第一類:《大悲寺外》《微神》《柳家大院》《眼鏡》《犧牲》《毛毛蟲》《鄰居們》第二類:《也是三角》《上任》《柳屯的》《老年的浪漫》第三類:《歪毛兒》
第四類:《黑白李》《鐵牛和病鴨》《末一塊錢》《善人》第三類——摹仿別人的作品——的最少,所以先說它。《歪毛兒》是摹仿J.D.Beresford的TheHermit。因爲給學生講小說,我把這篇奇幻的故事翻譯出來,講給他們聽。經過好久,我老忘不了它,也老想寫這樣的一篇。可是我始終想不出旁的路兒來,結果是照樣摹了一篇;雖然材料是我自己的,但在意思上全是鈔襲的。
第一類裏的七篇,多數是親眼看見的事實,只有一兩篇是自己作過的事。這本沒有什麼可說的,假若不是《犧牲》那篇得到那麼壞的批評。《犧牲》裏的人與事是千真萬確的,可凡是批評過我的短篇小說的全拿它開刀,甚至有的說這篇是非現實的。乍一看這種批評,我與一般人一樣的拿這句話反抗:“這是真事呀!”及至我再去細看它,我明白了:它確是不好。它搖動,後邊所描寫的不完全幫助前面所立下的主意。它破碎,隨寫隨補充,象用舊棉花作褥子似的,東補一塊西補一塊。真事原來靠不住,因爲事實本身不就是小說,得看你怎麼寫。太信任材料就容易忽略了藝術。反之,在第二類中的幾篇倒都平穩,雖然其中的事實都是我聽朋友們講的。正因爲是聽來的,所以我才分外的留神,小心是沒有什麼壞處的。同樣,第四類中的幾篇也有很象樣子的,其實其中的人與事全是想象的,全是一個觀念的子女。《黑白李》與《鐵牛和病鴨》都是極清楚的由兩個不同的人代表兩個不同的意思。先想到意思,而後造人,所以人物的一切都有了範圍與軌道;他們鬧不出圈兒去。這比亂七八糟一大團好,我以爲。經驗豐富想象,想象確定經驗。
這些篇的文字都比我長篇中的老實,有的是因爲屢屢修改,有的是因爲要趕快交卷;前者把火氣扇(用“刪”字也許行吧)去,後者根本就沒勁。可是大致地說,我還始終保持着我的“俗”與“白”。對於修辭,我總是第一要清楚,而後再說別的。假若清楚是思想的結果,那麼清楚也就是力量。我不知道自己的文字是否清楚而有力量,不過我想這麼作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