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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對話:對話是小說中最自然的部分。在描寫風景人物時,我們還可以有時候用些生字或造些複雜的句子;對話用不着這些。對話必須用日常生活中的言語;這是個怎樣說的問題,要把頂平凡的話調動得生動有力。我們應當與小說中的人物十分熟識,要說什麼必與時機相合,怎樣說必與人格相合。頂聰明的句子用在不適當的時節,或出於不相合的人物口中,便是作者自己說話。頂普通的句子用在合適的地方,便足以顯露出人格來。什麼人說什麼話,什麼時候說什麼話,是最應注意的。老看着你的人物,記住他們的性格,好使他們有他們自己的話。學生說學生的話,先生說先生的話,什麼樣的學生與先生又說什麼樣的話。看着他的環境與動作,他在哪裏和幹些什麼,好使他在某時某地說什麼。對話是小說中許多圖像的聯接物,不是演說。對話不只是小說中應有這麼一項而已,而是要在談話裏發出文學的效果;不僅要過得去,還要真實,對典型真實,對個人真實。
一般的說,對話須簡短。一個人滔滔不絕的說,總缺乏戲劇的力量。即使非長篇大論的獨唱不可,亦須以說話的神氣,手勢,及聽者的神色等來調劑,使不至冗長沉悶。一個人說話,即使是很長,另一人時時插話或發問,也足以使人感到真象聽着二人談話,不至於象聽留聲機片。答話不必一定直答所問,或旁引,或反詰,都能使談話略有變化。心中有事的人往往所答非所問,急於道出自己的憂慮,或不及說完一語而爲感情所阻斷。總之,對話須力求象日常談話,於談話中露出感情,不可一問一答,平板如文明戲的對口。
善於運用對話的,能將不必要的事在談話中附帶說出,不必另行敘述。這樣往往比另作詳細陳述更有力量,而且經濟。形容一段事,能一半敘述,一半用對話說出,就顯着有變化。譬若甲託乙去辦一件事,乙辦了之後,來對甲報告,反比另寫乙辦事的經過較爲有力。事情由口中說出,能給事實一些強烈的感情與色彩。能利用這個,則可以免去許多無意味的描寫,而且老教談話有事實上的根據——要不說空話,必須使事實成爲對話資料的一部分。
風格:風格是什麼?暫且不提。小說當具怎樣的風格?也很難規定。我們只提出幾點,作爲一般的參考:
(一)無論說什麼,必須真誠,不許爲炫弄學問而說。典故與學識往往是文字的累贅。
(二)晦澀是致命傷,小說的文字須於清淺中取得描寫的力量。Meredith(梅雷迪思)每每寫出使人難解的句子,雖然他的天才在別的方面足以補救這個毛病,但究竟不是最好的辦法。
(三)風格不是由字句的堆砌而來的,它是心靈的音樂。叔本華說:“形容詞是名詞的仇敵。”是的,好的文字是由心中煉製出來的;多用些泛泛的形容字或生僻字去敷衍,不會有美好的風格。
(四)風格的有無是絕對的,所以不應去摹仿別人。風格與其說是文字的特異,還不如說是思想的力量。思想清楚,纔能有清楚的文字。逐字逐句的去摹寫,只學了文字,而沒有思想作基礎,當然不會討好。先求清楚,想得周密,寫得明白;能清楚而天才不足以創出特異的風格,仍不失爲清楚;不能清楚,便一切無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