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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里木顯出非常滿意的神情:“很好。你先自我介紹一下,然後說說你來塔縣的路線,你的目的。我們先從你的自我介紹開始。”
旁邊的壯漢伸出蒲扇大的手,從兜裏掏出一個本本,打算做筆錄了。
克里木瞟了一眼,說:“買買提,用不上這個。”壯漢買買提會意,立馬把小本本合上收起來。
崔宇峯明白了,這還不算是正式錄口供,這個叫克里木的警察是在試探自己的態度,倘若兩句話不對勁,便會讓自己換個地方談話,不消說,那就是直接帶走。
崔宇峯說:“警官同志,你們辦案子不是這樣的。誰質疑誰舉證,我來塔縣旅遊倘若有什麼違法行爲,你可以舉出來,該罰就罰,該抓就抓,我沒有怨言。你不能這樣雲遮霧繞地對待內地的遊客,這很不友好。”
崔宇峯打死不願暴露自己的身份,這也是不得已而爲之。一來是臉面問題。警察跨境辦案有不成文的慣例,異地辦案,必須要去當地警方“拜碼頭”,即打招呼備個案,表示對當地警方的尊重,必要時會尋求支援。當然,異地辦案,因爲各種原因悄悄幹活的情況也時常發生。一旦被當地警方知曉,當地警方便會拖沓、不管不顧不配合是常態。畢竟傷了人家地頭蛇的自尊嘛……
眼下這個事情,事關省廳的面子,不,說得嚴重點,是公安部的面子。堂堂特戰小隊出師未捷先暴露,大領導該多麼失望啊。
二來自己是個事業編,沒有警號,也沒有警官證,說白了就是個輔警,人家信不信另當別論,說出來給人笑話……
唉,如果手頭有個正經的警官證就好,拿出這個小本本,胡謅幾句也能擺脫目前的困境……他孃的,這個事業編害人不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