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兇手她有能力殺死身強體壯的張燁,那就也有能力殺死各方面都不如張燁的宋承志,但是兇手卻沒有這樣做。
之前程亦安考慮的角度是兇手利用了孫明德,所以改變了作案方式。但是兇手蟄伏許久,縝密策劃,在完美實施了張燁案後,爲什麼要放棄延續之前的作案風格,轉而去假借他人之手,甚至連犯罪現場都沒能佈置,而是交給孫明德草草了事。
也許不是她不願做,而是她不能做,她的身體狀態讓她無法再維持那樣精密的、完美的殺人策劃!
而王文博和張燁的身體中都檢測出了強效鎮定劑成分,思諾思和三唑侖都是常見的用於治療精神疾病的處方藥,這恰好印證了吳謝池的推斷。
吳謝池繼續說道:“第二個疑點是殺人方式的選擇,這裏理論上是兇手殺害第一個受害人王文博的地方,一般來說,連環兇手殺害第一個人的難度是要遠遠大於後面的受害人的。因爲兇手還要和自己的人性做對抗,除了天生壞種,否則沒有誰是生下來就熱衷於破壞的。兇手選擇了極爲慘烈血腥的銳器捅刺殺人,這種殺人手法對比窒息、毒害來說,對人精神的挑戰是相當大的。”
“一刀一刀捅刺下去,大部分是激情殺人的選擇的方式,人在腎上腺素的控制下,失去理智失去恐懼。而在這裏,兇手把被害人迷暈,他有多種方式取人的性命,比如像殺張燁、宋承志那樣勒死他,他有充分的時間思考,但他依然選擇捅死王文博。我分析,要麼兇手恨王文博至深,恨不得食其肉飲其血的那種痛恨,要麼,兇手潛意識裏殺人就是要用刀的!”
程亦安瞬間領悟了吳謝池話語當中的潛意,飛快問道:“你是說,兇手有可能親眼見過別人用刀殺人,所以當她想殺人時,浮現在她腦海裏的第一個的殺人手法,就是捅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