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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既然這樣做了,那就一定有“不得不這樣做”的原因。
這個原因,就是我在上一回中所說的:小姐在結婚之前,肚子已經被人搞大了!這個證據是確鑿的。
小姐的肚子被人搞大了,而且她的爹媽肯定是已經知道了,所以纔會如此急切切地辦這個繡球招親。怎麼說是急切切地呢?你看:
“恰打着光蕊的烏紗帽。猛聽得一派笙簫細樂,十數個婢妾走下樓來,把光蕊馬頭挽住,迎狀元入相府成婚。那丞相和夫人,即時出堂,喚賓人贊禮,將小姐配與光蕊。拜了天地,夫妻交拜畢,又拜了岳丈、岳母。”
也就三五分鐘的事兒,我們的陳光蕊同志還沒有反應過來,就已經結了婚!
古代的人結婚雖然不需要辦理結婚證,但程序也夠複雜的,我們只按最簡單的說,納采禮是要擇吉日的,合婚壓庚是要擇吉日的,定親過門也是要擇吉日的,迎娶拜堂,都是要選擇吉日的啊!
不擇吉日,難保白頭攜老,而“吉日”又不是天天有的,丞相根本就等不了,所以,乾脆全部省了,直接拉進來就拜堂入洞房,多省事兒。
甚至連姓什名誰,家居何處,是否婚配,這些最起碼的都沒有問,反正是打着你了,你不許賴婚!
儘快的把小姐嫁出去,只要是個男人就行,這就是繡球招親的真相!
有的朋友說,丞相辦這個繡球招親,就是衝着“新科狀元”來的。這個是說不通的。因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