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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小姐的情郎當時就應該在現場,正等着接繡球咧,只怪小姐沒打準,“恰打着陳光蕊”而已。
但這也說不通,因爲丞相允許小姐嫁給情郎,那直接嫁就得了。也就不存在繡球招親了。
假設2:丞相不允許小姐嫁給情郎。
如果丞相不允許小姐嫁給情郎,而採用繡球招親,打着誰,嫁給誰,那麼,其背後的隱意就是:可以嫁給大街上的任何一個人,也不成全你!
但這也說不通,情郎也可以來搶到繡球啊。
所以,這兩個假設都不能成立,既不是丞相允許小姐嫁給情郎,也不是丞相不允許小姐嫁給情郎。
那麼,問題就不是出在丞相小姐這一邊,問題是出在情郎這一邊!是這個情郎把小姐的肚子搞大了,又把她甩了,不要她了!
怎麼辦呢?眼看着小姐的肚子一天天凸起來,丞相也沒招了,時間緊迫,那就打繡球吧,打着誰,嫁給誰,只要是個男人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