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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到了江邊,大哭一場。正欲拋棄,忽見江岸岸側飄起一片木板,小姐即朝天拜禱,將此子安在板上,用帶縛住,血書系在胸前,推放江中,聽其所之。”
把孩子放在一塊木板上,推放江中,聽其所之。這就是說,無論這個孩子究竟是會死掉,還是有機會存活,小姐都是可以接受的。聽天由命。當然,出於母性的本能,小姐還是希望他有活命的一絲希望。
小唐僧被丟到江裏,也算是命大,“順水流去,一直流到金山寺腳下停住。”被金山寺一個叫做法明的和尚揀到了。書中寫道:
“長老慌忙救起。見了懷中血書,方知來歷。取個乳名,叫做江流,託人撫養。血書緊緊收藏。光陰似箭,日月如梭,不覺江流年長一十八歲。長老就叫他削髮修行,取法名爲玄奘,摩頂受戒,堅心修道。”
這個老和尚的行爲實在是叫人費解。有什麼問題呢?我們來分析一下:
既然見了血書,方知來歷。他就應該拿血書去京城告狀,或是去找丞相報信,這樣,只需要幾天時間,馬上就可以將劉洪繩之於法!根本就用不着空等漫長的一十八年!對吧。
可是,這個和尚什麼也沒有做,他並沒有去聲張正義,竟然私自將血書緊緊收藏。這個問題就太大了。他爲什麼不去報案?這隻有以下兩種解釋:
1.說明這個和尚膽小怕事,他知道了真相,也不敢去報案。
2.說明那個血書上根本就沒有寫“父被賊殺,母被賊佔,報仇雪恨”這些情況!老和尚不知道真相,所以纔沒有去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