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寧安城 (第1/1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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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澤在十六歲那年被封爲秦王,也被允許開府建牙。
在大乾並不是這麼稱呼的,但實質意義差不多。
意味着李承澤可以自行開設府署,樹立旗幟,可以自由任免下屬官員,處理所理的軍政事務。
當然這些事要在他的封地,位於天都城東方的錦州才能做。
京都城的秦王府只是李承澤在京都的住所,而非他的府衙。
如果說李承澤是被派去錦州,意味着他想怎麼搞就怎麼搞,只要向中央朝廷備案了即可。
問題是他這次去的是祈州,而非他的封地錦州。
他此去祈州,名頭更像是督察。
也就是說那些軍隊很可能並不歸屬於他。
明確屬於李承澤的軍隊,便是那兩千士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