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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见到小麦的时候,我注意到她的嘴角上有一道细小的伤痕。
在一家小居酒屋的单间里,她坐在我的正对面。她旁边坐着的女人伸出修剪得尖尖的、镶了圈白花边的美甲,戳了戳那道疤痕,问:“这是怎么弄的?”小麦答道:“碰的。”然后目不转睛地盯着对方的脸瞧,就像在窥视一支胡乱配放了乌七八糟东西的试管似的。那女子移开目光,呵呵干笑了两声,又加入她右边的男人们的聊天中去了。
被丢下的小麦脸又朝我转了回来,从她那紧身背心里伸出来的手腕很粗,不用摸也看得出骨头架子够大的。大概是个头高的关系,她的头部和胸部都比并排坐在餐桌前的其他女孩子高出一截。她捏花生米吃的手指甲剪得秃秃的,看着都觉得疼。和她旁边那个女子的修剪得很美的指甲比起来,简直就看不出是一个人体的零部件。
我忽然瞎琢磨起来,万一自己对坐在面前的这个女孩产生了好感,会怎么样呢?啤酒上来了,大家干了杯后,坐在桌子最边上的家伙,自行开始自我介绍起来。我是第四个,小麦是倒数第二个。
脸晒得黑不溜秋,也没正经化妆的小麦,只报了自己的名字:“我是三宅小麦。”我旁边的一个男的不失时机地奉承道:“好可爱的名字啊。”小麦“啊”了一声,毫不打算掩饰厌倦的神情。我瞧着她的脸,想象着被瓷瓷实实装在厚布袋里的小麦粉,从绽开的小窟窿里哗地一下子涌出来,没完没了地往外流的情景。为什么会突发这样的奇想,我自己也搞不明白。只觉得喉咙突然间焦渴起来,我把手按在喉咙上,咕噜咽下了一口唾沫,而不是啤酒。
小麦睁着圆圆的小眼睛,百无聊赖地瞅着我的左肩那块儿。
我当天就打听出了她的手机号,一个星期后成功地约她出去吃了饭。第三次吃饭之后,我们成了恋人。
两年之后,我们分手的时候,小麦仍然瞅着同一个地方——我的左肩头。
我时常想,和小麦度过的两个年头,该不会是彻头彻尾的浪费时间吧。两年中间,虽说也发生过不少事情,然而,在我的记忆中,与小麦的交往全都是由羞耻和失望混合在一起的东西凝结起来的表层,而自己当时的情感却冰冷地沉淀在这一表层下面。因此,我虽然也想起小麦,却像是在观看玻璃柜里陈列的古籍一样,那里面应有的意义或真实感都已不复存在。
四年前,和小麦分手的时候,我把她给我的少得可怜的信(其实就是写在从大学笔记本上撕下来的纸条,或广告纸背面的实用性的留言之类)全部扔掉了。就连我过生日时,她送给我的名片夹和袖扣也给扔了。我想,小麦一定也把我送给她的东西都扔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