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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南笑了笑:“華高。峯,人稱華爺,是玄陽玩礦的扛把子,這些年挖礦賺了不少錢吧?”
“向書記,飯可以亂喫,話不能亂說,你哪隻眼睛看到我挖礦了?”
向南又是一笑道:“你的想法我很清楚,知道你承包的那一片山頭裏蘊含了大量礦藏,想據爲己有,對吧?”
華高。峯哼了一聲:“那片山頭還在承包期內,那就是我的私有財產,我想怎麼樣,你管不着。”
向南猛地一拍桌子:“私有財產?華高。峯,你這一大把年紀,活狗肚子裏去了?你有什麼資格說那是私有財產?我問你,你知不知道林地承包期最長多少年?我告訴你,是五十年,你自己看看合同,八十年,你想得挺美啊。光是這一條,這個合同就是無效的。”
華高。峯眨巴着眼睛道:“有人肯跟我籤,關我屁事。”
“會有人追究這個責任的。”向南接着道,“你在山上建了不少東西啊,避暑山莊,農家屋,有一部法律,叫做森林保護法,你自己回去研究研究,破壞森林資源,會面臨什麼樣的法律後果,大肆建築,華高賬,我是說你法盲呢,還是說你無知呢?華爺,等着坐牢吧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