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大明能天子守國門,我大順難道不行?! (第3/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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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道聖諭,便是詔告京師所有前明官員和貴族地主,大順軍將保證他們的生命財產安全,不會再行抄家充沒之事,以穩定人心。
由於李自成的大順軍在以前一直是流動作戰,沒有穩定的基本盤,因此軍餉和錢糧的來源,基本上就是走到一處就打劫一處。
雖然做的是劫富濟貧的事,但社會的主體階層仍然是以舊貴族和大地主爲主。
如今建立了政權,再靠這種[追贓助餉]的方法獲取財政來維持軍隊運轉,顯然是不能長久的。
要收拾這些人,也要等到先處理了[外患]再說。
在許諾保證前明貴族和地主利益的同時,李自成也下令對崇禎朝的所有官員都既往不咎。
原先大明朝的禮部尚書,現在依舊做大順朝的禮部尚書,原先大明朝的縣令縣丞,現在也同樣做大順朝的縣令縣丞。
李自成此舉,旨在快速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可靠的行政班底,來穩定京師及周邊郡縣動盪的政治局勢,鞏固大順政權的統治。
與此同時,李自成也嚴令大順軍隊,不得侵犯百姓,不得哄搶侵佔京師住民的財產,以收攬人心。
這是李自成對內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