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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布魯克曼很愛週六的匹斯布魯克。小鎮似乎充滿了生機:跟工作日比起來,節奏變快了,更繁忙,更有動感了。市場裏擺起了各種有趣的小攤位:有的賣用當地產的水果釀成的色彩鮮豔的酒,有的桌上高高堆着手工麪包、手工蜂蠟蠟燭,亮粉色、翡翠綠、鈷藍色。她永遠都在尋找新的東西。很長時間裏,這是—或者說曾經是—她的工作,她一直沒改掉這種習慣。
她週六比平時穿得更隆重些—雖然像在倫敦時那樣精心打扮並沒有什麼意義。週一到週五,她都穿她的隨意流行風媽媽制服—斯堪的納維亞風格的不對稱套衫、黑色緊身牛仔褲、黑色運動鞋。不過她今天穿上了一條漂亮裙子,紅色絨麪皮靴,配一條亞歷山大·麥昆圍巾。她的頭髮紮成一個亂糟糟的髮髻,她還精心地把雙脣塗成了性感的深粉色。她知道人們會扭頭看她。她還是有些虛榮的,想念自己還是個單身女孩時所吸引的目光。可她還是愛做媽媽的。她愛死莫德了,這時候,莫德正在給探腦袋看她嬰兒車內部的人炫耀她新的軟皮鞋。
碧逛完了市場,去她最愛的咖啡廳—蛋糕糖霜—買了一塊藍莓味芙利安蛋糕,又去肉鋪買了一份法式切割的羊肉。她決定再去夜鶯書店買些書讀。她列了份單子,列出了她要讀的所有平裝書,在書店裏瀏覽的樂趣和對視野的開拓,是無可比擬的。她推着嬰兒車,享受着讓匹斯布魯克的建築變成蜜糖般金色的秋日陽光。她期待着他們在郊外度過的第一個冬天。在倫敦,寒風一開始吹,城市就會變得單調而凌厲,垃圾在大街小巷裏亂飛。可在這裏,空氣裏瀰漫着燒木材的味道,附近總有個小酒吧可以歇腳,還可以把從肉鋪買來的肉做成暖身的砂鍋菜。這周她心情最好的幾天裏,她用風吹落的果子做了西洋李子果醬,還有蘋果酸甜醬,還貼上了她自己設計的極簡風格的標籤,十分時髦。
她真是個鄉下老鼠。
走進夜鶯書店,就彷彿穿越時空,回到了過去。她愛這裏的飄窗,進門時“叮”的鈴響,還有書店裏的味道—一種十分男性化的味道,像是木頭的味道混合着多年沉澱的羊皮紙、捲菸、檀香木、拋光劑氣味。
她很久沒有來了,因爲這個夏天她沒有太多閒時間看書。秋冬是最適合閱讀的。她記得在當地報紙上讀到店主去世了。儘管如此,書店還是很繁忙的。有人接手了生意。新店主做了些調整:櫥窗裏擺放的書更規整了,還少了些灰塵,不過之前落的灰本也是書店的魅力點之一。
她的目光立即飄向書店門口擺的展臺。那是一本厚重的咖啡桌裝飾書,攝影偶像萊利的攝影作品,大氣、美麗,定價是一百三十鎊,貴得讓人心疼。她拿起供翻閱的那本—其他的都有塑封—粗略地瀏覽着裏面的作品。
一個助理從她身邊走過,衝她微笑。
“很漂亮,對吧?”
碧嘆了口氣:“太美了。我很愛他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