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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磊深圳之行前一天,總算抽出時間,與自己的法律顧問舒晗見面。
那天,他從商業銀行要債回來,讓祕書小溫安排他們見面,後來姚明遠找他研究公司上市的事,又把約會推了。權磊有些過意不去,本來是例行公事的見面,在辦公室就可以,但他執意請舒晗去香格里拉喝茶。
“舒律師,商業銀行拖欠我們一筆工程款,我想起訴他們。這是合同,你看看。”權磊開門見山,說明來意。
舒晗接過合同,迅速看了一遍,又回過頭來把關於違約及賠償條款仔細看了看,開口道:“根據合同,從法律的角度講,不存在敗訴的可能。不過以商業銀行的勢力,很可能會走通法院,採取慣用的方式-拖。起訴後6個月不開庭,然後像徵性開一次,再拖着不判決,最後把你拖煩了,只好答應對方條件,草草收場了事。所以,除非不得已,最好不走這條路。”
“嗯。這我也想過,所以想借用媒體的力量。法院一立案,就讓媒體報道,給銀行方面施加壓力。陸文鼎剛上臺,不可能不重視自身形象,十有八九會找我和談,只要他開支票,我就撤訴。”
“這倒是個好辦法,而且,有媒體方面的壓力,法院也不敢做的太過,總得遮人視線。不過問題是,媒體爲什麼要報道?這只是一個普通的經濟案,沒什麼特別之處。”
“這個,可以找找熟人。”
“那得找相當有實權的人,一般記者肯定不行,就算稿子送上去也會槍斃。媒體是最勢力的,老百姓喜歡看批評報道,他們就投其所好,但也不是什麼人都批的,打狗還要看主人,他們肯得罪商業銀行這個大戶嗎?”
權磊一時無語,公司企劃部和藍城的幾家媒體都打過交道,但也只是部主任一級,總編這一層還沒有打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