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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文鼎每天上班第一件事,就是打開電腦,上網看新聞。
他很早開始上網,是中國第一批“網人”。爲了上網方便,到商業銀行一上任,就把原行長的那臺486換成IBM,手機也換成最新款。這不是他的一貫作風,平素他總給人一種保守的印象。其實也不難理解,自從他審時度勢,打掉和老婆離婚的念頭,卻打不掉心裏的委屈。既然老婆不能更新,用幾樣新潮的東西,聊以自慰總可以吧。
像往常一樣,陸文鼎先看時事,而後財經,最後瀏覽一下社會新聞。他撳住鼠標,視線隨着屏幕上的箭頭向下移動,當看到“一幅照片引出連環案,原作者索賠50萬”這一新聞時,陸文鼎嘴角浮起一絲嘲笑,心想,現代人也不知怎麼了,動不動就打官司。再看下面副標題,不禁嚇了一跳:美籍華人攝影家、畫家左岸狀告藍城市商業銀行。他以爲自己看錯了,定了定神,又細看了一遍,沒錯,告的是自己。
陸文鼎氣的一拍桌子,罵了句髒話。他這輩子還是第一次當被告,而且是在剛剛升任行長這個關鍵口。人說新官上任三把火,他一把火還沒來的及燒,反讓人背後放了把火,這陸文鼎怎能不氣的罵娘!
氣歸氣,陸文鼎還是把文章從頭到尾、仔仔細細看了一遍。文中說,左岸這幅照片以5萬元價格賣給先鋒廣告公司,先鋒廣告發現商業銀行宣傳畫冊使用該照片,認爲左岸違約,索賠50萬。而左岸並未授權商業銀行使用,因此起訴商業銀行,承擔該責任。雖然表面上看很合乎邏輯,但陸文鼎斷定:肯定是那天上門要債的權磊背後倒的鬼,怎麼會這麼巧,商業銀行用了幅照片,版權卻被他買去,肯定是爲那一百萬工程款,和作者串通好,來搞自己,這對狗男女!陸文鼎罵道。但是罵並不解決問題,文中說,法院已經授理此案,說不定呆會兒傳票就送來了。得趕緊想辦法纔是。
陸文鼎叫祕書把宣傳部丁部長找來,這位丁部長還不知自己惹的亂子,陸文鼎把剛剛下載的文章給他看,登時嚇的臉變了色。照片是從一本攝影集剪下來的,當時也沒想什麼版權不版權的,反正大家都這麼做,一般情況下作者看不到,就算看到找上門來,付點稿費就打發了,沒想到會被告上法庭。
丁部長掏出手帕,擦了擦額頭上的汗,鎮定一下自己,“我去做做工作,讓承辦畫冊的新新廣告把事攬過去,就說照片是他們用的,讓他們出面找作者協商解決,把我們從這事中摘出去。”
陸文鼎瞪了他一眼,沒好氣地說:“你還嫌不夠亂呀!畫冊是我們的,就算他們同意,我們就能脫干係嗎?不僅脫不了干係,反而給對方提供機會,再追加一被告,媒體跟蹤報道:連環案又出連環案,50萬賠償分攤兩家。這不是給人提供子彈嗎!”
被陸行長一訓,丁部長不吱聲了,低着頭,兩手垂直放在褲線上,一副“我錯了”,等着挨批的樣子。陸文鼎一看他那副死樣子,更加來氣,心想,我現在沒空,等以後收拾你。一揮手,讓他走了。
丁部長一走,陸文鼎身子重重往後一仰,望着天花板,沉思片刻,吩咐祕書:“你給給中院的趙副院長打個電話,約他晚上喫飯。噢,算了,我自己打吧。你想辦法找到照片作者,這上面說她在藍城某大學任教,打聽清楚是哪家大學,有哪些人際關係。好了,你去吧,有消息就向我彙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