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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看和誰比。和東方、易小凡他們比,我是有些冤。憑什麼我在裏面受罪,他們沒事?但是和裏面的人比,一點兒都不冤。我做的那些事,別說關7天,7年也夠了。你知道嗎,那裏面有個房地產公司會計,經理攜款跑了,就把他抓進去當替罪羊。都關了一年了,既不判,也不放。就這麼拖着。還有個綽號叫興安嶺的,偷了一輛舊自行車,家裏沒錢請律師,關了半年了。”
“這麼說都是冤案啊?”
“當然不,號長就不是。他死有餘辜。爲了500元錢就殺人。一條命,就值500元啊!”
“那你的意思,如果是爲了500萬,就可以啦?”左岸隨口道。話一出口,就後悔了。她一下想到叢林。
權磊也想到了,臉色陡的陰沉起來。
對於叢林的死,權磊只是感到震驚、意外,但並悲傷,也不愧疚-沒什麼可悲傷、愧疚的,這是一個告密者應得的下場。他始終堅信,是叢林告的密。但是在看守所、在失去自由的那些日子裏,他一遍遍回憶發生的一切,一次次反省自己,不禁有些動搖了。他想起叢林被帶走的那天晚上,最後看他時的眼神,似乎在告訴自己什麼。是什麼呢?
權磊不願再想下去,現在發生的一切已經夠讓他痛苦了,他不願再想這些事。
“我決定了,辭去總經理職務。”沉默片刻,權磊忽然開口道。
左岸怔了一下,看看權磊,拿不準他是認真,還是一時賭氣。
見她不語,權磊又道:“我已經40歲了,不想再冒險了。我要過平靜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