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慫包 (第4/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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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宋家等人趕到大理寺,早已過了堂審。
當天,大理寺卿根據大梁律,判了宋初肆流放,黃信與宋初肆同罪。鑑於宋梧從中逃脫,二人並未真正鑄成大錯,所以可減輕刑罰。
但這刑罰具體怎麼減輕,可還有其他要求,讓加害者還得問過苦主宋梧的意思。
說白了,大理寺是看在宋梧也是宋家養女的情況下,想讓他們自家人關起門來解決。
李氏和宋銘等人看着宋梧那悠然自若的樣子,再想想那從未喫過苦卻被關在大牢的兒子,又急又氣,覺得宋梧真是的蛇蠍心腸!
宋銘心裏發愁,上一次宋楚楚與海月死有關的事他不甚在意,因爲是府衙的人負責。
當時司獄司那個鄭雷,也只是個比自己還低幾級的小官,所以他並未多懼。
但這次不同,這是大理寺啊!
就連那黃之望,都是比自己高好幾階的上官,而且不是閒職,是要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