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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祕的中年男子
第一次見到他,是在一家又髒又破的小館子裏。那天我和同事一起喫飯,喫到一半,我拿出一支派克筆來顯擺,說這筆真好寫,你猜值多少錢?這舉動確實有點輕佻,我同事撇撇嘴,嘲諷地笑了一下,什麼話也沒說。
我十分沒趣,訕笑着給自己找臺階下,說其實不值什麼錢,這是吉利剃鬚刀的贈品,那剃鬚刀才賣二十五元。這時感覺有人看我,我扭過頭,一個又瘦又幹的中年人正盯着我笑,說你喜歡筆啊,我點點頭,他走過來坐下,掏出一支黑底白花的鋼筆來,說喜歡筆的肯定不是壞人,這個就送給你吧。
我又詫異又害羞,紅着臉推辭,說這怎麼好意思。他一直笑,說拿着吧拿着吧,這筆挺好寫的。然後神神祕祕地問我:“你有沒有發現咱倆挺像的?”
我那時剛大學畢業,總以爲自己有兩米多高,其實絕不會比北大的雙料博士懂事更多,也不知道這筆值多少錢,糊里糊塗就收下了。不過我可沒發現自己有哪一點像他,我雖然長得不太像人大代表,畢竟青春逼人,比他年輕,也比他健康,要拿他跟我換,我還真就不大願意。當然,他要有個千兒八百萬的,那就另說。天知道我多想當個有錢人。再說他長得也不特別像李嘉誠,再說李嘉誠也不會到這種地方喫飯,再說,嘿,我倒是認識李嘉誠,可惜李嘉誠不認識我。
過了不久,我就從原來那家單位辭了職,在一個小公司找了份人事管理員的差事,每天拿着那隻筆寫寫畫畫的,感覺確實是好寫,又流暢又順滑,拿在手裏也沉甸甸的,頂部還鑲了一塊玻璃,每當太陽照上我的桌子,它就一閃一閃地發亮,看起來是挺不錯的。
有一天公司開會,我做會議紀錄,記完了拿給老闆簽字,順手把那支筆遞了過去,他開始沒在意,拿起來龍飛鳳舞地畫了個押。然後表情就有點不對,拿着那支筆上下端詳,端詳了半天,陰沉沉地開了口:“你這麼有錢還打什麼工?”這話一聽就不是好話,我心想這老闆是喫錯藥了吧,結結巴巴地跟他解釋,說我大學剛畢業,父母都是普通職工,哪有什麼錢?他撇着嘴冷笑,說你裝得倒挺像,不過你這樣的人,我見得多了,我們廟小,容不下大神,你還是走吧。
這樣我一下子就失業了兩三個月,心裏一直納悶,不明白老闆爲什麼炒我,更不明白他爲什麼說我有錢,說實話,我做夢的時候倒是有不少錢,可惜政府不準那錢流通。就我這模樣,身穿地攤貨,腳蹬溫州鞋,全身上下加起來不超過兩百元,只有手裏的包算是高級皮包,因爲它的英文名就叫“Gaojipibao”,夜市上買的,值四十元呢。想來想去,肯定是那支筆出了問題,但一支筆貴又能貴到哪裏去?又不是汽車。一支派克賣二十五,這支筆即使翻上十倍,二百五也頂天了。我身穿地攤貨,腳蹬溫州鞋,手提Gaojipibao,再加上一個二百五,怎麼就成了有錢人?
大城市的生存壓力實在是大,我身上就那麼幾個錢,連着幾個月沒工作,眼看着就要彈盡糧絕。我雖然長得不怎麼樣,自尊心還挺強,不到萬不得已不肯跟家裏開口,一天天地硬挨,喫也不敢喫,穿也不敢穿,買包洗衣粉都得計算半天性價比。一到晚上我就躺在牀上激勵自己,想秦瓊賣過馬,孔子斷過糧,老梵高都差點餓死,我這點困難又算什麼?況且我兜裏還有幾百塊呢。不過心裏確實焦躁,又急又愁,天天低着個頭在路上尋摸,想要是能撿個錢包就好了,說來可憐,那些日子我把脖子都扭錯位了,糊了一頭膏藥,也沒看見那個該死的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