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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哥駕到
那年股市正火,我表哥不知喫錯了什麼藥,放着挺美好的大學教師不當,非要去炒股。在家裏求爺爺告奶奶地借了二十萬,揹着個破皮包就跑過來了。
我這表哥也是個奇人,號稱一生只愛兩個人,第一個是白種人比爾•蓋茨,第二個沒那麼白,但年紀比較大,叫莊周。我一直不知道他是怎麼把這兩個人綁在一起的,在我看來,蓋茨是大熱之物,喫了就要流鼻血的那種;而老莊周又極寒,跟華山之陰的蜈蚣差不多,把這兩者同時喫進肚子,要換了我,非心碎了不可,這次是破碎的碎啦,可他好像也沒什麼事。另外我也挺替他犯愁的:要是有一天他媽,也就是我二姨,跟莊子誰的打起來,你說他幫誰好?
因爲仰慕蓋茨,我表哥基本上已經成了一個白種人。這麼說吧,你聽他上課,每三分鐘至少可以學到一個美國、兩個歐洲,外加大量OK,所以我老以爲巴黎就在他家後院。白種表哥特立獨行,時有驚人之舉,最優秀的就是去農貿市場買大蔥,他非要拿美元結賬,哦,忘了說了,此人錢包裏永遠有一張二十美元的鈔票,不多不少,恰好一張,歷時已十餘年矣。
大概是四年前吧,這個白種人幹了一件極其後現代的事,這事除了他和達利,估計沒有第三個人想得出來:他在自己三十六平方米的宿舍裏壘了一個十二平方米的壁爐。話說那個壁爐,真是鬼斧神工、美輪美奐,百分百歐式風格,但說也奇怪,人家歐洲人壘壁爐,都是爲了躺在軟椅上抱着貓讀巴爾扎克,這位紳士倒好,只拿它烤紅薯喫。
有一次我去看他,隔老遠就看見窗口咕嘟嘟往外冒煙,我心想壞了,表哥這下怕是要成臘肉了,趕緊去敲他的門,敲了七七四十九下,臘肉表哥才穿着拳王牌三角褲、長髮飄飄、眼神飄飄、腿毛飄飄地給我開了門,我在裏面待了一分半鐘,共打了九個噴嚏,一直沒敢睜眼,心裏不停讚歎着人類的生存能力。他讓我喫烤紅薯,給我倒紅酒,然後解釋說歐洲的貴族就是這麼幹的:守着壁爐,喝着紅酒,眼望星空深沉地思考着形而上學。形而上學我不大懂,歐洲也沒去過,但有兩件事我實在想不通:第一,喫烤地瓜是不是一定得用刀叉?第二,拿烤地瓜下酒也就算了,拿烤地瓜下通化紅葡萄酒算怎麼回事?
讓歐洲表哥最驕傲的就是他的腳。他不止一次誇耀,說他的腳雖然味道不怎麼鮮美,離歐洲文明卻只有一步,香港嘛,講英文的地方。關於這味道,如果我是個過氣的先鋒派作家,我大概可以這麼形容:凡是他踩過的地方,草都要隔年才能長得出來;凡是他遊過的水域,魚都特別好釣——咬鉤雖痛,痛不過死啊。不過有件事是真的,我發誓,有一天他摳完腳丫子又去擺弄電視,然後你猜怎麼着?那電視連着放了十七遍《新聞聯播》。
用古龍的說法,世界上最犀利的武器莫過於一個長香港腳的表哥,比這更犀利的是長香港腳的表哥沒地方住,非要住到你家裏。現在,你們看到了,我就有那麼犀利。自從香港表哥下榻寒舍以來,我每天至少要拖四次地,洗八遍手,拿菲力普吹風機吹十六遍鼻孔,要是從來沒長鼻孔我才高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