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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了給長明商鋪賞賜這麼一塊牌匾,朝堂上也是鬧哄哄的,賞賜好說,但誰去就爲難了啊?
最後大家一思量,得,讓長安縣衙去。
左右人家也是在你長安的地界上行商,本就是你長安縣衙的分內之事。
就這麼一拖二三五,鍋就甩到了長安縣衙。
但縣衙這邊,總不可能讓縣令大人親自去吧,幾個商戶罷了,有這個臉面麼?
到頭來,這差事就落在了幾個衙役身上。
這也就是所謂的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雖然朝堂上,那些文武百官對李世民此舉並未反對,但具體如何做,那可商榷的地方就多了。
而李世民對此也不在意,他的目的達到了就行。
再說了,真要是當朝僕射親自去送這麼一塊匾,估計李世民得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