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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他背靠副省長張顯仁,但官大一級壓死人,而且這件事的確他不佔理,這官司就算打到聯合國去,他手下這四個人都是非法持槍。
因爲根據大秦法律,刑警下班之後,槍是要交回去的,主要是害怕槍支丟失。丟槍的責任極大,哪怕後來找回來了,你也得下崗,如果丟失的槍開火了,傷人了,麻煩更大。
當然,如果李天放是站在他這邊的話,那黑的也會變成白的,無非就是將這四個人說成執行祕密任務,甚至可以說成針對蕭文沅這個黑惡勢力的一次掃黑行動,然後再後面重點標註上犧牲兩個字,再大肆宣傳一番,黑的就變成白的了。
類似的事情,呂烜在臨川沒少幹,所以呂邢纔會如此肆無忌憚。
呂烜雖然沒有意見了,但李天放並沒有就此放過他,冷冷說道:“這裏是菅邑,不是你們當土皇帝的臨川,最好讓你兒子消停點。”
聽到李天放這句話,呂烜就知道,今天這事只能到這裏了,雖然之後在背後依舊會有博弈。
這個博弈其實就是這四名刑警死亡的定性,如果被定性爲犯罪,那呂烜將顏面盡失,以後手下就沒那麼團結了。
看了反過來隨便弄個案子,將他們的死放進去,定性爲犧牲,那以後他們家庭還可以享受烈士福利,也更能讓手下人安心。
“李局長,要是沒什麼事我就先走了,都快一點了,午飯我們還沒喫呢,下午還得上課,餓着肚子可是沒法認真學習的。”
“去吧!”李天放沒好氣的說道,緊接着又補充了一句:“以後別沒事少把那些人聚到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