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和初戀白月光林梅重逢 (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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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屯大院邊上就是林家的板夾泥住房。
林梅的媽是林場大會計,每個月工資51塊5毛。她爸爸在林場保衛科幹,每月工資32塊5毛。林父早年還是掌勺,屯裏鄉親每逢紅白喜事都會找林父燒大席,一次能爭個10塊,另外加兩盒煙,一條毛巾。當然燒大席不是經常有的,一個月都趕不上一趟。
在李家勉強能餬口的時候,林梅家裏算是家屬屯裏的小康之家。
他小時候常賴在林家不肯走,就愛看林梅喫飯。他那時候第一次看見盤中通紅的大蝦,都麻爪了,因爲李家從沒買過蝦。他也是第一回知道,喫蝦還得扒皮。
那次過後,他落荒而逃,因爲不會扒這蝦。
往後他就知道,林梅對他而言,高不可攀。所以在他得知孫爲民也覬覦林梅後,氣得心中生出火氣。孫爲民這個吊兒郎當的小子又算是個什麼東西,和他一樣一窮二白的,也配肖想林梅?他就和孫爲民狠狠幹了一仗。
李居安望着面前的林梅。
興安嶺地產豐富,水質清澈。這片土地養育出來的女孩,大都膚白貌美,身段好看。林梅和他同歲,梳着兩個麻花辮,穿着小花紋棉襖,腳上是藍色素花棉鞋。在後世看來,雖然衣服花色土了點,但也不乏一股清秀氣質,很有感覺。
林梅笑盈盈地照看外甥玩爬犁,她看見李居安遠遠地過來了,笑着招呼。
“李居安,又上哪混去了,咋還弄得一身傷的。”